第三采气厂2022年电力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

第三采气厂2022年电力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

第三采气厂2022年电力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A407-FW13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第三采气厂2022年电力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项目,实施地点分布于内蒙古(乌审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及陕西省(定边县)两省四个旗县境内。

2.2招标范围:第三采气厂所管辖电力系统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业务,涉及1个电力调控中心、6个天然气处理厂内部35kV变电所、10kV/0.4 kV变配电室及厂内所有电力设施和用电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各作业区的变配电室及所有电力设施和用电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第三采气厂电力调控中心、电力线路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总计164万(含税),具体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第三采气厂苏里格第一、四、五天然气处理厂变配电设施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总计216万(含税),具体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第三采气厂苏里格第二、三、六天然气处理厂变配电设施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总计216万(含税),具体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标段:第三采气厂作业一区、二区、三区及苏48井区变配电设施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总计132万(含税),具体工作量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2022年1月1至 2022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辖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报告未显示资不抵债;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4人员及车辆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可以在多个标段中标,拟投入的服务人员不得重复。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1111日至20211116日: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到现场领取,请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将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发送至xbfzxfp@163.com,邮件附言说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付款单位及付款金额等信息,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发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业务具体办理请致电:***-***********-********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8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U-KEY办理说明。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第一标段、第四标段应提交贰万元、第二标、第三标段应提交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银行行号:********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5.3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相应项目和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视为保证金支付成功。若投标保证金未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12068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朱先生/ 黄先生

电话:0477-7229025

电话:***-********

电子邮件:********4@qq.com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11110

招标公告附表1:人员及车辆要求

标段

所属单位

人员/车辆要求

持证/车辆要求

备注

第一标段

电力调控中心

12人

全部持高压电工作业证,其中8人同时持高压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

四驱车2辆

证件齐全、车况良好、四驱车辆证明材料

合计

人数:12人、车辆:2辆

第二标段

苏里格第一天然气处理厂

6人

全部持同时高压电工作业证和低压电工作业证,其中持高处作业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

苏里格第四天然气处理厂

6人

全部持同时高压电工作业证和低压电工作业证,其中持高处作业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

苏里格第五天然气处理厂

6人

全部持同时高压电工作业证和低压电工作业证,其中持高处作业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

合计

18人

第三标段

苏里格第二天然气处理厂

6人

全部持同时高压电工作业证和低压电工作业证,其中持高处作业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

苏里格第三天然气处理厂

6人

全部持同时高压电工作业证和低压电工作业证,其中持高处作业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

苏里格第六天然气处理厂

6人

全部持同时高压电工作业证和低压电工作业证,其中持高处作业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

合计

18人

第四标段

作业一区

3人

全部持低压电工作业证及高处作业证

作业二区

3人

全部持低压电工作业证及高处作业证

作业三区

3人

全部持低压电工作业证及高处作业证

苏48井区

3人

全部持低压电工作业证及高处作业证

合计

12人

备注:1、所有人员年龄均在18-55周岁。

2、高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高处作业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4、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网站(http://cx.mem.gov.cn/)查询截图。

5、车辆提供行驶证、清晰可见车牌的照片、车辆保险、自有车辆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行管理 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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