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
项目登记号:三招建[2014]018 号
建设单位: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址:三门县亭旁镇 工 期:不超过120日历天
工程类型及规模: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项目区位于亭旁镇挂帘村,项目区总面积6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59.29公顷。
标段划分情况及估算价:一个标段,预算价*******元
招标内容: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的施工图纸与预算审核书包括的道路整改排水沟工程、石方开挖、山塘工程、涵管工程。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县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县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县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县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投标状态。
三、招标文件将于2014 年2月28 日起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并供下载,如有补充文件在本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下载。需索取书面招标文件及预算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四、四、各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需在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mztb.com)进行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提交原件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审核,没有注册或审核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家。
招标人联系人:马慧华 联系电话:188*****82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恩豹 联系电话:138*****988
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临海市同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招 标 文 件备案登记号:三招建备【2014】 018 号招标人: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临海市同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二 ○ 一 四 年二 月三门县建设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 招 标 人: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盖章)联 系 人:马慧华 联系电话:
188*****828 招标代理机构:临海市同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联 系 人:王恩豹联系电话:
****-******** 行业主管部门:三门县国土资源局(盖章)招标监管机构: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联系电话:
****-******** 二○一四年二月目 录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前附表5第一章投标须知7第一节总则7第二节招标文件8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9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10第五节开 标11第六节评 标11第七节授予合同14第二章合同条款15第一部分 协议书16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18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9第四部分 工 程 质 量 缺 陷 保 修 书29第五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27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9附件一:30附件二:31附件三:32附件四:33附件五:34附件六:35附件七:36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招标公告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项目登记号:三招建[2014]018 号建设单位: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地址:三门县亭旁镇 工 期:不超过120日历天工程类型及规模: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项目区位于亭旁镇挂帘村,项目区总面积63公顷,新增耕地面积59.29公顷。标段划分情况及估算价:一个标段,预算价
*******元(含10万备用金)。招标内容: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的施工图纸与预算审核书包括的道路整改排水沟工程、石方开挖、山塘工程、涵管工程。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资质等级:县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县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县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县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无在建工程(3)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投标状态。三、招标文件将于2014 年2月28 日起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并供下载,如有补充文件在本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下载。需索取书面招标文件及预算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四、各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需在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mztb.com)进行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提交原件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审核,没有注册或审核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家。招标人联系人:马慧华 联系电话:
188*****82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恩豹 联系电话:
138*****988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临海市同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二○一四年二月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21.1建设地点三门县亭旁镇31.1预算造价预算造价
*******元(含10万备用金)41.1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1.1工期要求不超过120日历天7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93.1资金来源国有104.1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资质等级:县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县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县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县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114.1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无在建工程。124.2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后审131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商务标1)投标函(附件一);2)施工安全资格审查表(附件二);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三);4)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承诺书(附件四);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件五);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及企业三类人员A类所有证书的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等原件及证书复印件;无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的单位,出具本公司安全教育合格证明,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附件二后,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单独密封,无法提供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5)近二个月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记录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记录)1414.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1515.1评标办法合理区间抽取定价法1615.3投标报价要求合理区间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下浮K值12%~17%。1716.1投标担保要求伍万元整,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投标人凭银行确认单在2014年3月10 日下午16:30分前向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投标担保,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好投标保证金交付确认手续,以证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交纳。开户名称: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地址:海游镇光明路136-140号) 账号:
****************1817.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9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019.3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21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门县海游镇广场路22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2221.123.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14年 3月11 日上午9时00分;23工程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汇票或履约保函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内必须到位,其中质量占50%,人员设备占25%,安全文明施工占25%。24现场踏勘(答疑会)各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各投标人请将投标疑问于2014年3月 6 日下午17:00之前传真(或送达)至临海市同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予答复。如无疑问也请书面确认。Fax:
****-********王恩豹收25特别说明其他:1、招标文件资料费以现金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2、经查实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中3万元不予退还;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6项。2.招标范围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投标资格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所述。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席位资格。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执行,同时须符合《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关于启用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工程竣工“初验”网上登记功能的通知》(台建规[2012]187号)的要求。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原承接(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工程项目未通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负责人在原中标(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项目负责人在原中标(承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许可证、现场公告牌、管理部门的网站或文件中载明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的,均视为已承接该项目。4.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投标人(不包括园林绿化项目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3)根据《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考核管理规定》(台建规【2009】457号)和《关于公布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A、B、C、监理)考核结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主要负责人(仅指台州内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提交安全资格审查材料时审查)未经年度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在台州市建设规划局门户网站查询);(4)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5.2 招标文件每套200元。6.现场条件6.1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7.踏勘现场7.1 投标人可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7.3 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第二节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8.2 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开标前应随时关注网站上的最新答疑信息。11.招标文件的备案11.1 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未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一律无效。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2.1 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14投标文件的格式1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15.投标报价组成15.1投标总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维护、工伤保险费、利润、规费、税金、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预算造价、施工工期的要求,以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自身的综合实力、管理技术水平、市场价格信息综合分析后竞投投标报价。15.2预算审核编制依据及投标报价要求: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以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划分、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和《台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06期三门价及《浙江造价信息》2013年第06期的原则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投标报价合理区间报价的方式竞报,投标报价超过前附表所规定的有效投标报价下浮K值(12%~17%)为废标。16. 投标担保16.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在 2014年3月10 日下午16:30时 前向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投标担保,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好投标保证金交付确认手续,以证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交纳。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中标候选人凭《建设工程合同》退还;(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形式退还到投标人注册地开户银行的帐户上,投标人须在退款时注明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16.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投标人违反《三门县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5)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7.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8.2招标文件附件中要求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按要求签署或盖章。18.3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19.2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19.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1)投标人出示其有效交易证的原件,以证明其已取得交易席位资格;(2)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确认单;(3)投标人提交《三门县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须为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证件以及不能在身份证阅读器上阅读的第二代身份证均无效)参加开标会议,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以上人员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中心将为投标人提供无偿的刷卡服务)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21.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第五节开 标23.开标23.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3.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24.投标文件公布24.1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24.2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25.开标顺序25.1直接开商务标。第六节评 标26.评标会议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 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28.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28.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顶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2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30.投标文件的评审30.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2)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4)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5)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30.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5)安全资格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法律法规有规定的。30.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2)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3)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30.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拉开距离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经商务标修正后,属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无效标的;(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30.5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1.商务标的错误修正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1)当招标人预算价与投标人确定下浮值的乘积的数值和投标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率数值为准;修改报价值使其一致。(2)当文字表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32.评标办法(以下计算小数点没有特殊说明均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本工程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区间抽取定价法。评标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商务分99.2分,资信分0.8分,总分100分。一、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及资信评审。二、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1)评标标底浮动率的确定: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预算造价
*******元(含10万备用金)(经审核后),下浮12%~17%范围内作为评标标底浮动率。开标时现场公开由招标单位代表人,从电脑里12.0、12.2、12.4、12.6、12.8…16.6、16.8、17.0共26个数中,每次随机抽定1个数值,共抽取3个数值,再取该3个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浮动率。3)商务得分的计算:投标报价浮动率等于评标标底浮动率的得99.2分,每小于评标标底浮动率一个百分点的扣1.5分(商务标分值=99.2-||×100×1.5),每大于评标标底浮动率一个百分点的扣1分(商务标分值=99.2 -||×100×1),中间按内插法计算。三、第三阶段为资信评审。具体标准按照《三门县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三建规【2011】22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季度各企业资信得分详见《三门县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记分汇总表》。文件详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mztb.com.cn。3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投标人的总得分=商务得分+资信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并列的,以下浮大者排名在前;如下浮相同的,则抽签确定。(1)中标价(合同价)=(预算造价-备用金)×(1-评标标底浮动率) 备用金。(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以退还。34.中标候选人公示34.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三门县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www.smztb.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34.2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34.3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34.45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4项规定的;(2)按本章第30项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3)拒绝按本章第34.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4)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第七节授予合同31.中标候选人公示31.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31.2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32.中标通知书32.1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32.2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32.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33.合同签订33.1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3.2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33.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第二章合同条款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合同通用条款示范文本(GF-99-0201)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工程地点:三门县亭旁镇 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 合格_____五、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元其他约定: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二.合同备案本合同生效后必须送备案。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备案意见:编号:( )备字第( )号 经办人: 备案机关(章)年月日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总则1.词语定义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词语: 无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 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其顺序排列在中标通知书与投标文件之间。2.2 合同生效的条件: 按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3.2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有效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4.图纸和承包人文件4.1发包人提供图纸期限、数量:提供图纸 4.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外传 4.3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图期限:5.通讯联络5.2 发送通讯发 包 人: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监 理 人: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 收 件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承 包 人: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收 件 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 5.3合同一方可能拒收或拒签时视为送达的方式约定:二.工程实施主体11.发包人 11.1发包人的一般义务11.1.3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约定:(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在开工前;(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3)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6)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在开工通知书前;11.1.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11.1.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 11.2发包人的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12.发包人代表12.2 发包人对其代表授权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传真: 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职权范围: 13.监理人1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负责本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法定代表人 :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传真: 电子邮箱:监理的范围、内容:监理人的职权范围:本工程监理合同所约定。14.承包人1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进度报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自行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已完工程成品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当地有关文件执行;(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此外,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电脑不少于一台。②处理好同工程所在地居民的关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③工程竣工备案,承包人应给予配合。14.7 不利物质条件14.7.2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15.项目负责人15.1 项目负责人的任命承包人任命的项目负责人是: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号: ,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16.承包人人员管理16.1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任命对于承包人任命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台州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2006]330号)和《台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规记分和救济管理办法》(台建规[2009]285号)执行。三.担保、保险与不可抗力17.工程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和其他担保事项约定: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提供支付担保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出具支付担保方式和其他担保事项约定: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18.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事项约定: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事项约定:按规定必须投保的强制性保险。(3)根据三政发[2008]15号文件规定,为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政策性投资建设项目人身意外伤害险由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首席承保人中国人保财险三门支公司承保。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范围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9.3不可抗力后果处理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四.工期20.进度计划和报告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内容: 按相关规定结合施工实际情况编制 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和工程师提供下个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自提交之日起7天内22.暂停施工和复工22.1由承包人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22.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于暂停施工导致承包人在暂停施工前已经订购但被暂停运至施工现场的,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订购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订购款项。23.工期延误23.2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3.3 双方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为:24.竣工日期24.2实际竣工日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五.质量与安全25.工程质量25.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25.5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5.5.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现行规范、质量监督要求。 25.7质量争议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除可按通用条款本条规定外,监理人可提请合同双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经检测,质量确有缺陷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处理按工程保修书的约定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按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的工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26.材料和工程设备26.1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26.1.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接收、运输和保管: 按通用条款执行。26.2 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26.2.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 (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期间的材料价格上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3)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经发包人认可,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4)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其一采购和施工,优先使用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5)无承包价(暂定价)的单项材料、设备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其价格;其他无承包价(暂定价)材料由承包人采购,采购前一个月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采购方式等需事先征得发包人签证同意。(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7)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26.2.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27.材料、设备及工程的试验和检验27.9 额外检验27.9.2质量监督抽检、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未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的额外检(试)验的内容和费用约定:2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8.1.2 由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的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临时占地的申请:临时占地相关费用:2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的约定:29.工程试车工程试车内容和费用承担: 按通用条款30.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0.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30.2.1 承包人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 30.3 治安保卫30.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 30.3.3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的编制:31.竣工验收31.3工程验收: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工程验收。31.7 组织竣工清场:按通用条款执行。 31.8 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32.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32.7 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六.造价33.工程计量和计价33.1 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双方达成的其他计量和计价要求: 33.4 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35.暂估价35.1 实行招标的暂估价材料、设备和工程暂估价材料、设备和工程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暂估价(无承包价)的单项材料、设备(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或设备)或工程估算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应由承包人和发包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项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 。招标工作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35.3 非实行招标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 按通用条款执行。37.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37.1 提前竣工奖励(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200元。(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0%计取,取整数 元。37.2 误期赔偿费(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200元。(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0%计取,取整数 元。3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38.2 合同承包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风险范围: /(2)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总价下浮方式确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本工程结算方式同预算审核书、实行总价下浮、下浮数值即K值。2、除本节风险范围以外规定可以调整,其它一律不得调整,如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依据、招标人及预算审核书中提供的费率、结算率等;3、不管模板的实际施工方案如何变化,竣工结算时以招标提供的预算书考虑的方案为准,其投标单价结算时不作调整;。4、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结算单价(含税金、规费等其他费用)按技术工150元/工日,普工120元/工日计取〕;5、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⑴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产生费用。且由承包人与管理部门、有关人员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⑵凡招标文件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管理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管理费(如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⑶土方开挖及外运应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如土方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等。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㈠工程量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定额与规定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按实结算。㈡暂定价材料:项目预算书中的暂估价材料的品牌、单价按采购前发包人的签证结算;无价材料由业主签证后结算。㈢ 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直接工程费如发现计算错误、定额子目套用错误,可按实调整。38.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按通用条款执行。39.工程变更39.1双方另行约定的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39.3.2承包人合理化建议发包人给予奖励的约定: 40.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40.1 工程变更估价的原则按通用条款执行。40.3措施项目费变更调整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41.价格调整41.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因人工、材料、设备价格或机械台班价格异常变动导致合同总价变化时,具体调整内容、范围和方法: /41.2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因后继法律法规引起合同价款与工期变化具体调整内容、范围和方法: 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执行。 42.工程价款支付42.1 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无。 42.2工程进度款42.2.1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42.2.1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1)工程款按三政办发【2013】85号《关于印发三门县改地造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拨付。(2)按工程进度申请拨付:工程量完成50%,拨付工程性资金30%;项目竣工通过县级初验收,再拨付工程性资金30%;市级验收通过,省级确认入库后再次拨付工程性资金30%;余额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一年后经复查无工程质量问题,可兑付10%,否则不予兑付。(3)承包人收取备料款及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式发票。(4)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所有工程款均须汇入协议书中指定的承包人银行账户。42.2.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及内容: 42.2.6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约定:发包人违约按通用条款约定。42.2.8发包人少付或超额支付进度款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约定:按通用条款。 42.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 双方就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44.竣工结算44.2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时间、程序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44.3.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具体内容及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44.3.2发包人审核竣工结算文件时限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44.5.2发包人未按时支付竣工结算价款逾期违约金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44.5.3经催告后发包人不支付结算价款,则发包人承包人同意选择4 方式进行处理:(1)对留置的标的物进行处理(2)向保证人提出支付担保索赔(3)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拍卖(4)其他: 双方协商解决44.6 约定结算特殊要求45.最终结清45.1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及提交期限: 七.合同争议、违约、解除合同46.合同争议46.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 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2、同意选择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争议:(1)提交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其它:/ 47.违约47.1.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质量标准为本工程合同的质量标准。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格等级的,则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再全额没收履约担保,并处以工程决算总造价5%的罚款并补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由于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造成工程量增减或返工等,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机械设备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若其中某项不能兑现,每不能兑现一项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施工设备、与其他分项工程单位的配合,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如措施不力,作违约处理,发包人可自行终止合同。承包人应严格依法经营,严禁将工程转包。发现私自转包或挂靠经营现象,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 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把总工期计划细化到每月、周。若月进度计划不能完成,且在次月不能补上上月欠缺的工作量,并没有令发包人满意的正当理由,发包人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自行组织队伍施工,并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八.其他49.政府性投资项目约定涉及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按《三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办法实行》(三政发【2009】56号)执行,具体详见三门县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的政策法规栏。50.保密要求双方有关保密:51.合同份数51.2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8 份,其中发包人 4份,承包人 4 份。52.补充条款第四部分 工 程 质 量 缺 陷 保 修 书发包人(全称):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为保证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缺陷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包括: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竣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质量缺陷保修期质量缺陷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位或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缺陷保修期。 三.质量缺陷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合同价款的5%计取。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五.质量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修金申请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在核实后14天内,将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本条规定的时段返还给承包人,但并不免除承包人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大写):(人民币)。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分时段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六.争议发包人和承包人对质量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协商达不成一致时,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处理。七.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工程项目地址: 三门县亭旁镇 建设单位(甲方):三门县亭旁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投 标 函三门县亭旁人民政府(招标人):一、根据你方编号为三建招备[2014] 号的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1、愿以本工程预算造价
******* 元下浮 %备用金不作下浮(保留两位小数),并同意以招标文件规定计算造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总包工期: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4、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5、我方已充分考虑了本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费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风险范围内一次性包死费用,并承诺不再调整。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月 日附件二: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投标人名称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三类人员基本情况类别职务姓名证书编号审查要求A类法定代表人须与《资质证书》副本中的法定代表人一致企业经理须与《资质证书》副本中的企业负责人一致技术负责人须与《资质证书》副本中的企业技术负责人一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与任职文件中的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一致B类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相关规定核查网址浙江省外证书提供施工安全资格审查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资质等级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承诺书我公司委派 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投标,该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 我公司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瞒报、虚报或有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要求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愿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应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附件五: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能力进场时间备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三门县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三门县亭旁镇挂帘村低丘缓坡整改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样张)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 (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