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大安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注销回龙镇玛瑙村卫生室等11个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自贡市大安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注销回龙镇玛瑙村卫生室等11个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贡市大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机构联网注册管理系统”村卫生室核查结果的函》(大卫函[2021]39号),由于回龙镇玛瑙村卫生室等11个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逾期,决定注销回龙镇玛瑙村卫生室等11个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体名单如下: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名单
序号村卫生室名称登记号全国唯一识别码负责人
1回龙镇玛瑙村卫生室PDY********030412D6001********3陈润琴
2回龙镇红艳村卫生站2PDY********030412D6009********7陶 英
3回龙镇大丰村卫生站PDY********030412D6009********4何定荣
4回龙镇周柌村卫生站PDY00167X********D6009********3曾永兰
5回龙镇红珠村卫生室PDY001688********D6001********1周远根
6回龙镇火炬村卫生站PDY001258********D6009********4张 莉
7回龙镇周祠村卫生室1室PDY00167X********D6001********6曾永兰
8大安区和平乡团结村卫生站*****************23********0曾建波
9团结镇土柱村卫生站PDY00247X********D6001********7向长云
10团结镇龙放村卫生站
(团结镇楼房村卫生站)
****************85********7先文生
11团结镇莲花村卫生站1PDY000669********D6009********0刘 红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上述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识别)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自贡市大安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村卫生室 行政审批 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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