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向阳区监察委员会公务用车(轿车)采购-项目编号:
鹤岗市向阳区监察委员会公务用车(轿车)采购-项目编号:
鹤岗市向阳区监察委员会公务用车(轿车)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鹤岗市向阳区监察委员会公务用车(轿车)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其报名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G2021-034
2.项目名称:鹤岗市向阳区监察委员会公务用车(轿车)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性质:预算内资金(179,900.00元)
5.采购内容:公务用车(轿车),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供货日期: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7.供货地点:鹤岗市向阳区监察委员会;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说明:由于现阶段处于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无须到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3.选择邮购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地方分网http://www.hljcg.gov.cn)。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5日13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磋商地点: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二楼。
六、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与通山路交口鹤岗互联网+新经济基地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鹤岗市向阳区监察委员会
地 址:鹤岗市向阳区振兴路5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盛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8*****36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88*****360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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