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段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段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通辽至凤凰岭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段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2014/2/28
1、招标条件
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03线通辽至凤凰岭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2010]2475 号)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通辽至凤凰岭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项目公路工程绿化施工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2.1、本项目主线全长111.083公里,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2处,超限检测站1处,停车区2处。
2.2、招标代理范围为本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代理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标前会议、开标、清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本次招标只招一个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近三年内代理至少有一次不少于90公里的公路或同等规模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4年3月3日~2014年3月7日每日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通辽市交通运输局11楼会议室(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辽市交通运输局 11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准时出席。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电 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至凤凰岭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邮 编:0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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