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动物防疫消毒药品的公告
关于采购动物防疫消毒药品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宣城市动物防疫消毒药品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3、资金来源:动物防疫专项经费
4、项目预算:18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15个工作日
二、采购需求
物资名称 | 子项预算 (万元) | 产品技术要求 | 报价单位 | 备注 |
第一包: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消毒药) | 17 | 1、有兽药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2、含有效氯不少于10%; 3、到货产品有效期不得低于18个月,提供第三方消毒剂效果检测报告; 4、包装规格不超过10千克/桶(件); 5、主要成分:过硫酸氢钾、氯化钠; 6、提供产品说明书。 | 千克 | |
第二包:氢氧化钠(烧碱、片碱) | 1 | 1、有生产许可证编号; 2、含量不得低于98%; 3、不超过25千克/袋; 4、包装完好,密封、干燥、未潮解。 | 千克 |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确认方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评标,由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成评标小组,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以最低价中标。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确认后,不能按报价文件签订合同的,取消
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本中心不予受理。
2、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供货或所供货物不符合要
求,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本中心不予受理。
六、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点:宣城市双塔路178号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北京时间)
3、每个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2份,外地供应商如采用快递形式委托递交报价文件,需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且快递人员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视为无效。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程帮照(****-*******)。
七、其他说明
1、以上采购可由供应商单独供货,也可由一家供货商供货。
2、项目采购物资由成交供应商送达宣城市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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