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动物防疫消毒药品的公告

关于采购动物防疫消毒药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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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宣城市动物防疫消毒药品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3、资金来源:动物防疫专项经费

4、项目预算:18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15个工作日

二、采购需求

物资名称

子项预算

(万元)

产品技术要求

报价单位

备注

第一包: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消毒药)

17

1、有兽药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2、含有效氯不少于10%;

3、到货产品有效期不得低于18个月,提供第三方消毒剂效果检测报告;

4、包装规格不超过10千克/桶(件);

5、主要成分:过硫酸氢钾、氯化钠;

6、提供产品说明书。

千克

第二包:氢氧化钠(烧碱、片碱)

1

1、有生产许可证编号;

2、含量不得低于98%;

3、不超过25千克/袋;

4、包装完好,密封、干燥、未潮解。

千克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确认方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评标,由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成评标小组,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以最低价中标。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确认后,不能按报价文件签订合同的,取消

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本中心不予受理。

2、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供货或所供货物不符合要

求,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本中心不予受理。

六、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点:宣城市双塔路178号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北京时间)

3、每个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2份,外地供应商如采用快递形式委托递交报价文件,需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且快递人员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视为无效。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程帮照(****-*******)。

七、其他说明

1、以上采购可由供应商单独供货,也可由一家供货商供货。

2、项目采购物资由成交供应商送达宣城市指定地点,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动物防疫 药品 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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