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坪塘监狱:湖南省坪塘监狱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省坪塘监狱:湖南省坪塘监狱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坪塘监狱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项目。该项目包括一功能性缺陷、结构性缺陷两部分,项目建设地点在湖南省坪塘监狱。

2、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和具体要求。

3、施工内容

坪塘监狱2级及2级以上功能性缺陷共96段,涉及管道长度1101米,其中2级为531.5米,3级为214.6米,4级为354.9米。满水管道共1段,涉及雨水管道长度15.9米。采取人工配合高压疏通车、清洗车进行疏通,然后进行CCTV检测,查明管道内部情况及管道连接关系。

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共218处,其中1级缺陷68处,2级缺陷67处,3级缺陷37处,4级缺陷46处,主要为变形、破裂和错口;1级缺陷结构条件基本完好,可暂不修复,2级缺陷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破坏现象,但应制定好修复计划;本次主要对部分2级缺陷(破裂和渗漏)、3级和3级以上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共计98处。采用的修复工艺主要为:局部树脂固化修复、开挖。

二、相关标准

(一)设计依据

该范围内1:1000地形图;

(二)现行技术标准/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CJJ/T210-2014;

坪塘监狱排水管网普查资料;

(三)项目清单及说明(含工程量清单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标准等)

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及其附录、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市〔2020〕4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长住建发[2020]103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及相关的取费文件等及现行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设计资料、项目范围明细等编制。建筑材料价格参考2021年第六月份《长沙建设造价》及市场行情。计价办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条第3款约定;计价办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条第3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2、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条的有关约定。

3、本条第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四)项目特别说明(含计价方式、工程变更、工程竣工结算等)

1、计价依据及费用组成:

1.1本项目依据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及其附录、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市〔2020〕4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长住建发[2020]103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及相关的取费文件等。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并考虑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以责任、义务、风险因素涉及的费用,其计量依据为清单计价规范所规定的方式,综合单价应充分考虑因施工工艺等需要增加的费用综合其综合单价内。工程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组成。

1.2 施工措施费是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本工程措施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招标人的提供的现场资料及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价。

2、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2.1 暂列金额工程

(1)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费用。

(2)“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工程总造价,不需要考虑其他任何费用。

2.2 暂估价工程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如有)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以外,供应商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

(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如有)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和税金。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除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以外,供应商还需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

3、变更估价原则

3.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原有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以参照类似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3 当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投标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时,其综合单价应按湘建价〔2020〕56号、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市〔2020〕46号、长住建发[2020]103号等文件的规定计算。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长沙市市场材料价格的预算价,无预算价的按双方签证价执行,取费、人工工资及税金按现行文件标准执行,优惠按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优惠率(即:以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价之间的优惠率为依据)进行优惠。

3.4 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减的工程量以及因设计变更被取消的项目,其综合单价按原综合单价确定。

4、投标报价说明:

4.1 投标单位应在对磋商文件及现场条件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因素、施工要求全面考虑后报价。

4.2 措施费中其他措施项报价部分: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法规及计价文件执行,并参考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图纸、工程现场进行综合报价。

4.3 关于材料部分:部分主要材料参照长沙市2021年最新材料价格及收集的市场材料价格执行。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其单价应税金、包装、运输、仓储、场内驳运、保管、损耗、检验检测等费用,实际施工时不作调整。

4.4 关于清单描述方面的说明:本工程清单在清单描述是基于现场描述,投标方应考虑其隐含的工作内容(按现有的施工规范及对应标准以及必要的基本施工工艺)进行综合清单报价,结算时不得因此而调整单价。

4.5 本工程施工用电用水,由建设单位负责在开工前接至施工现场边缘(以现场踏勘为准),中标施工单位进场后应自装管线及计量表具,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的生产、生活用水、电费用,应按每月的抄表数由中标单位直接支付,报价时应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4.6 消耗量执行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4.7 人工工资单价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确定,且不得低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9〕130号)等文件规定的现行人工工资单价标准

4.8 依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61号)社会保险费按规定计入各单位工程。

5、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

6、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6.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规范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所用材料均要求为优质、环保、节能、防火产品;本项目所使用的各类主材(含主要设备)须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用于项目建设。凡使用未经采购人批准的材料,无论该工程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均应由承包人自费拆除并重建,工期不予顺延。

6.2未明确品牌的材料和设备均应采用优等产品或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7、注意:对本次采购涉及有关国家或省内有最新的法规或政策文件出台,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8、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即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一名),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岗位资格证书且均未在其他建设工程中担任同类职务,其中安全员须具有C类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书面承诺,并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技术规格

(一)施工工艺

1、功能性缺陷施工

本次疏通拟采用疏通段上游封堵抽水,疏通段高压清洗、吸污车配合人工进行疏通。其中流质淤泥用吸污车吸走转运,硬质块状沉积物采取人工凿除装袋转运,管道疏通清洗流程如下:

1.1封堵、排水、降水

封堵的距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首先对上游、交汇井各个入水口进行封堵,封堵之前对所要施工的范围内的井盖打开并放置围护栏或醒目标志,用气体检测仪对井内的气体进行检测,确保无有毒气体后进行下井封堵。

在确认上游管道完全封堵后,对上游管道进行临时排水,防止上游管道因排水不及时从检查井内溢出,对下游管道内无法自行排出的污水采用污水泵抽取排放,将待清淤管道内水深降低至5cm以下。

1.2高压清洗车疏通

使用高压清洗车对下游管道进行疏通,将淤泥冲洗至检查井内。

1.3吸污

用吸污车将检查井内流质淤泥抽吸干净,检查井剩余少量的淤泥向井室内用高压水枪冲击井底淤泥,再一次进行稀释,然后进行抽吸完毕。

1.4通风

施工人员进入检查井前,井室内必需使大气中的氧气进入检查井中或用鼓风机进行换气通风,测量井室内氧气的含量,施工人员进入井内必需佩戴安全带、防毒面具及氧气罐。

1.5清除剩余淤泥

在下井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措施安排完毕后,对检查井内剩余的砖、石、部分淤泥等吸污车无法吸取的残留物进行人工清理,直到清理完毕为止。然后,按照上述说明对下游污水检查井逐个进行清淤。

1.6 CCTV检测

通过CCTV检测,确保每一段管道在疏通完成之后,管内干净、无淤积。进一步检测管道内部是否存在破裂、变形、错口等严重影响结构性的病害。

2、结构性缺陷施工

2.1局部树脂固化修复

局部树脂固化修复技术是一种专门用于管道破裂、漏水、漏泥等情况的管道非开挖局部修复的方法,其利用毡筒气囊局部成型技术,将涂灌树脂的毡筒用气囊使之紧贴母管,然后经常温固化,能有效的达到加强支撑,完全止水止泥的效果;适用管道结构性缺陷呈现为破裂、轻度变形、脱节、渗漏,错位、且接口错位应小于等于5cm,管道基础结构基本稳定、管道线形没明显变化、管道壁体坚实不酥化的管道。

1)现场维护。

2)材料准备。

3)裹敷在气囊上。

4)CCTV 配合定位TV。

5)充气膨胀固化。

2.2开挖

本工程采用1:0.75放坡开挖施工,管道管底埋置深度计3m。施工单位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需请专家论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规范、规程、标准等,并分级作技术交底工作。提出详细的材料计划,设备计划,按时组织进出场,制定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消防、保卫、计划、财务、机具设备、材料、现场文明、生活福利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沟槽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工作。沟槽开挖时,首先进行清表,清除树墩树根等有必要清除的杂物,清表土含有很多的有机质等杂质,必须运到弃土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不同路段选取适合的开挖方法,做好开挖时的临时排水,同时还应做好边坡的防护工作。

部分排水管开挖深度超过3m,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务必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施工。涉及危大工程,涉及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质办[2018]31号)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再行实施。

(二)既有管线保护措施

其他现状各类管线以保护为主。施工作业时与现状管道保证足够安全距离,一般开挖沟槽边线距离现状管道不小于0.5m。

施工前应与设计范围内各管线权属及管理单位进行沟通,将施工方案报知各单位,在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工期要求:自进场施工之日起40日历日内完工

地点:湖南省坪塘监狱

五、服务标准

)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成交供应商负责保护好施工场地的各类设施及绿化。

2、施工要求

2.1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2.2 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贰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质量保证

3.1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3.2 质保期按国家建筑装修规范标准执行。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3.3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或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4所有材料(物料)、设备等必须全新、合规格及无损, 所有制成品必须由合格的技工完成,设备结构须达至坚固,不受震荡及操作宁静的要求。

3.5 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工程变更

4.1 由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时应按实调整。

4.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方现场施工监督人员进行初审,并签字确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主要商务要求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项目地点

湖南省坪塘监狱

项目工期

自进场施工之日起40日历日内完工。

质量要求

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工程保修期

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条件: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确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未尽事项

另行约定

(二)其他商务要求

1、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主材入场要求:所有主材必须经过采购人现场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3、设施设备采购要求:工程量表所附拟采购设施设备及辅助材料(配件、管件等)质量合格,主材验收时必须有注册商标、产品检验合格证。

4、设施设备安装及质量要求:

4.1 所采购的设施设备进场后必须经采购人现场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4.2 所采购的设施设备必须按照采购人安装规划和相关安装及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安装和验收,并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验收由采购人组织进行。

5、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5.1 投标报价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填表须知计算。投标人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本工程的一切风险因素(如场地因素、地质资料和地下障碍物因素、外部环境影响因素、疫情影响等等),在投标报价时做出最优和最合适、最有竞争力的报价。

5.2 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项目费、其它措施项目费、工程保险费、管理配合费等工程有关的费用及保证质量(含节能方面)的各项技术措施费,由正式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

5.3 本次投标报价是包含施工过程风险的报价,承包人在施工过程所需的施工风险处理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

5.4 凡未有详细注明的做法,则按国家、湖南省及长沙市有关的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将这些因素考虑在内。

5.5投标人应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计算工程量,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编制,并提交工程量报价清单。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或委托有资质造价咨询单位指派的造价工程师)个人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其报价无效。

5.6工程所用的主材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节能、防火及质量要求,选择中档以上的国内知名品牌。

5.7投标人应合理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一旦中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改拟任的项目人员;否则,其中标无效。

7、省外供应商需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入湘施工网上登记。

8、投标人中标后,在施工现场应服从采购人管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承诺函原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成交供应商派驻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价款的1%;若发生较大事故的,将不予支付剩余价款,并依法赔偿采购人损失。

9、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承诺函原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擅自将部分工程转包出去的,将不予支付剩余价款。

10、消防验收:投标人中标后应保证项目完工后通过消防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承诺函原件。

1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相关规定对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擅自开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

12、投标人应保证在投标活动及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到廉洁自律,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廉洁承诺书》原件。

13、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进行现场踏勘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4、本工程施工日期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需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方可进场施工。

????15、施工要求:施工人员需按照监狱常态防疫模式封闭施工,施工应分区域进行,不得影响监狱生产、生活用车正常通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排水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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