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段公示如下: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杜集区段)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淮政办秘〔2020〕31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杜集区段)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现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杜集区段)项目土地征收。

二、评估事项概况

依据《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杜预征收〔2021〕第5号),为保障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依法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开展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杜集区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1)土地征收范围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杜集区段)项目土地征收位于杜集区高岳街道李洼村、徐暨村,段园镇袁庄村境内,共涉及7个地块。项目用地总面积16.1705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2.1796公顷,其中农用地8.1335公顷(含耕地6.4421公顷,其他农用地1.6914公顷),建设用地4.0367公顷,未利用地0.0094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使用国有土地3.990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9260公顷,未利用地0.0649公顷。其中:

拟征收高岳街道李洼村集体土地5.0871公顷;拟征收高岳街道徐暨村集体土地5.6357公顷;拟征收段园镇袁庄村集体土地1.4568公顷(详见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高岳街道李洼村、徐暨村)

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段园镇袁庄村)

(2)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文件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工作和生活在土地征收项目附近的公众和单位,特别是高岳街道李洼村、徐暨村,段园镇袁庄村所涉及征地公众。征求土地征收对公众个人和相关单位的影响,对土地征收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淮北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联系方式:****-*******

2.评估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井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9*****035(季工)

150*****990(杨工)

邮 箱:********3@qq.com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相山区段)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淮政办秘〔2020〕31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相山区段)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现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相山区段)项目土地征收。

二、评估事项概况

依据《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相预征收〔2021〕第4号),为保障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依法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开展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相山区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1)土地征收范围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相山区段)项目土地征收项目位于相山区渠沟镇大梁楼村、桥头村、土楼村、凤凰社区;曲阳街道任井社区、黄里社区境内,共涉及12个地块,项目用地总面积31.3286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7.3282公顷,其中农用地19.2112公顷(含耕地14.0093公顷,其他农用地5.2019公顷),建设用地8.1170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使用国有土地4.0004公顷,其中农用地0.6270公顷,建设用地2.6376公顷,未利用地0.7358公顷。其中:

拟征收渠沟镇大梁楼村集体土地14.1492公顷;拟渠沟镇桥头村集体土地0.4612公顷;拟征收渠沟镇土楼村集体土地0.1739公顷;拟征收渠沟镇凤凰社区集体土地6.6274公顷;拟征收曲阳街道任井社区集体土地0.0168公顷;拟征收曲阳街道黄里社区集体土地5.8997公顷(详见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2)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文件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工作和生活在土地征收项目附近的公众和单位,特别是渠沟镇大梁楼村、桥头村、土楼村、凤凰社区;曲阳街道任井社区、黄里社区所涉及征地公众。征求土地征收对公众个人和相关单位的影响,对土地征收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淮北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联系方式:****-*******

2.评估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井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9*****035(季工)

150*****990(杨工)

邮 箱:********3@qq.com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濉溪县段)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淮政办秘〔2020〕31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濉溪县段)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现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濉溪县段)项目土地征收。

二、评估事项概况

依据《濉溪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濉预征〔2021〕第103号),为保障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依法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开展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濉溪县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1)土地征收范围

新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城际铁路(淮北市濉溪县段)项目土地征收项目位于濉溪镇八里村、杜庙村、蒙村;刘桥镇关帝庙村、火神庙村、王堰村;濉溪经济开发区杨楼村、李庄村;濉芜产业园向阳村;百善镇郭屯村、马乡村、苇菠村、青卫村;四铺镇大曹村、候庙村、四铺村、五里铺村、五铺村、八里村、新风村、新建村、周陈村;孙疃镇四李村;双堆集镇曹坊村、张圩村、吴井村境内,共涉及44个地块,项目用地总面积132.9383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27.0863公顷,其中农用地116.0394公顷(含耕地106.6038公顷,其他农用地9.4356公顷),建设用地11.0469公顷。使用国有土地5.8520公顷,其中农用地3.1785公顷,建设用地2.3199公顷,未利用地0.3536公顷(详见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标红线路范围)

(2)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修正系数确定;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文件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工作和生活在土地征收项目附近的公众和单位,特别是濉溪镇八里村、杜庙村、蒙村;刘桥镇关帝庙村、火神庙村、王堰村;濉溪经济开发区杨楼村、李庄村;濉芜产业园向阳村;百善镇郭屯村、马乡村、苇菠村、青卫村;四铺镇大曹村、候庙村、四铺村、五里铺村、五铺村、八里村、新风村、新建村、周陈村;孙疃镇四李村;双堆集镇曹坊村、张圩村、吴井村所涉及征地公众。征求土地征收对公众个人和相关单位的影响,对土地征收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淮北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联系方式:****-*******

2.评估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井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9*****035(季工)

150*****990(杨工)

邮 箱:********3@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 征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