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河流域(千阳段)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 招标公告
千河流域(千阳段)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 招标公告
千河流域(千阳段)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千河流域(千阳段)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陕建安装大厦6楼0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0109: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XZB2021-067
2、项目名称:千河流域(千阳段)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一标段:*******.00元;二标段:*******.00元。
5、采购需求:千河流域(千阳段)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项目 ,1项,采购预算:*******.00元,项目概况:千河流域(千阳段)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一标段:开展冯家山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流域入河排污口调查、流域面源污染调查、流域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调查及土壤调查;二标段:建立千河流域生态环境状况监测体系、完成冯家山水库生态环境质量及水质的调查评估,综合分析判定冯家山水库水质总氮超标原因,为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及决策依据。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1-1200:00:00 至 2023-2-10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3)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及承诺。(4)提供2019年度至今,任一年度经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连续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上一年度至今连续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中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0)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13)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监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二标段: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证书附表满足此次采购的监测内容(需提供附表复印件);(14)保证金缴纳收据;(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1-17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陕建安装大厦6楼06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符合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需携带企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特定资格要求资料一套于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法定节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至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纸质文件购买,不支持邮寄。(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12-0109:00:00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千阳分局
地址:千阳县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00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 话:152*****91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瑞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陕建安装大厦6楼060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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