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用房冬季供暖设施检修和运维管理招标公告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用房冬季供暖设施检修和运维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用房冬季供暖设施检修和运维管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单位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白城分公司、靖宇分公司、梅河分公司、双辽分公司、松原分公司、通化分公司、德惠分公司、延吉分公司、伊通分公司、长白山分公司、长春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全省12个区域分公司运营管理用房冬季供暖设施检修和运维管理,包括电暖气及附属设备供暖前的维修检查(含更换新设备的安装,需更换的设备由各区域分公司提供)、供暖变压器(含高压柜及高压线路)的检测及简单维修(含日常保养、更换新设备的安装、免费更换易损配件)、供暖低压柜和配电箱的检修(含日常保养、更换新设备的安装、免费更换易损配件)、电供暖设备和供热集控中心供暖期的运维管理(24小时故障处理与维修),及全省82对隧道加装智能远程监控电表。运营管理用房冬季供暖设施检修和运维管理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变压器试验(含高压柜、高压线路)。
(2)根据变压器试验报告进行检修,更换配件及日常保养,加变压器油,24小时故障处理,每月定期检查。
(3)供热设备及相关的高压线路、高低压柜、配电箱的检修,维护保养,更换损毁件等。
(4)供热期间24小时故障处理,临时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零配件,协调国网公司等。
(5)集控中心的运营,系统的维护及软件升级,节能管理等。
2.2 服务期:(1)运营管理用房冬季供暖设施检修和运维管理服务期为3个供暖季,即2021年-2022年、2022年-2023年、2023年-2024年供暖季,其中:2021年-2022年供暖设施检修要求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其他年度供暖设施检修要求在每年的10月20日前完成,运维管理服务期为整个供暖季,各区域分公司供热时间以属地集中供热服务期为准。
(2)隧道加装智能远程监控电表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3 合同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3.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16年1月1日之后至少完成过1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电力设施检修业绩)和1项电采暖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业绩(或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包的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具有电采暖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业绩(或安装业绩)的企业担任。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1511号 |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
邮政编码:130028 | 邮政编码:130021 |
联 系 人:朱涛 | 联 系 人:李洪涛 孙静 梁新通 |
电 话:****-******** |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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