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自然矿挂出字〔2021〕2号
恭自然矿挂出字〔2021〕2号
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镇陶马坪村蜡烛山饰面用灰岩矿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恭自然矿挂出字〔2021〕2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等有关规定,为综合利用灌平高速公路料场占用的平安镇陶马坪村蜡烛山饰面用灰岩矿,由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镇陶马坪村蜡烛山饰面用灰岩矿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
(一)出 让 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平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交易场所: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出让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权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镇陶马坪村蜡烛山饰面用灰岩矿
(二)拟出让矿种:饰面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地理位置:平安镇陶马坪村
(四)矿区面积及范围坐标:矿区面积为0.009km2,矿区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X | Y | ||
1 | *******.839 | ********.836 | 2 | *******.953 | ********.606 |
3 | *******.148 | ********.272 | 4 | *******.418 | ********.655 |
5 | *******.641 | ********.307 | 6 | *******.671 | ********.120 |
7 | *******.288 | ********.085 | 8 | *******.979 | ********.970 |
9 | *******.087 | ********.720 | 10 | *******.793 | ********.046 |
11 | *******.148 | ********.425 | 12 | *******.702 | ********.875 |
开采标高:+223.6米至+168米 |
(五)资源储量:本次开发出让资源量17.09万立方米(合荒料量4.05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36.25万吨)。
(六)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七)开采标高:+223.6米至+168米。
(八)生产规模为:矿石量8万m3/年。
(九)出让年限:根据灌平高速公路建设需要确定,由灌平高速项目经理部合同约定。
三、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出让,不设底价,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四、出让条件及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挂牌起始价:125万元。
(二)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数倍。
(三)出让收益缴纳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2017〕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和《桂林市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市自然资字[2021]62号)有关要求,使用权出让收益在签订《矿产资源出让合同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否则将没收保证金125万元。
(四)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必须服从灌平高速项目经理部的统一安排,涉及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临时用地、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复垦复绿等有关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五)竞买人资质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在我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土地、矿产公开出让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或法人不得参加竞买。
3、竞买人需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公告后出具125万元以上资金证明)。
4、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125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16:00时。竞得者转为使用权出让收益,未竞得者予以退还。竞买保证金缴存如下账号:
开户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恭城农村商业银行城区分理处
账号:3317012040000305
5、为确保灌平高速公路建设正常施工,竞买申请人必须提供与广西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TJ-06标项目经理部签定的意向合同书。
6、此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自2021年11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06日18:00时止;
(二)报名和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21年11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16: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挂牌时间:2021年12月07日8:00时至2021年12月21日9: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12号开标厅进行。揭牌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9:30时。
六、挂牌出让文件获取途径
挂牌出让文件到恭城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领取。
七、竞买申请与资格审查
竞买人须持以下材料到恭城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进行竞买申请,由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查:
(一)《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25万元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交原件);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交存原件);
(六)竞买人与广西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TJ-06标项目经理部签定的意向合同书。
(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核验原件)。
八、确定竞得人规则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四)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最高应价或报价者(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为竞得人。
九、风险提示
(一)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申请人需要慎重决策,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申请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使用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同意矿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及其他部门规划调整所造成的影响甚至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二)申请人一旦竞得并成为使用权人,视为对出让的使用权矿区资源储量无异议,且不得以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等为由向出让人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发期限等要求;
(三)竞得人在申请使用权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十、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使用权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成交价仅为使用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它规费、税费等其他费用;
(二)使用权竞得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出让合同、未按约定支付使用权出让收益费用的,视为放弃已竞得的使用权,并对违约的竞得人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有需要,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挂牌成交后,出让人、挂牌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将使用权挂牌成交结果在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矿产资源出让合同书》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出让收益费用。
(五)竞得人自行妥善处理出让使用权所涉及的土地、山场租赁、道路使用和林木、坟墓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以及与当地村民、村集体的关系等相关问题;
(六)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其违约,竞得结果无效: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七)本次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报价的。
2.因重大变故,挂牌出让项目取消的。
出 让 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恭城县恭城镇印山南路2号
联 系 人:蒋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73-8219826,0773-8217219
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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