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井地面加热装置维修
单井地面加热装置维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单井地面加热装置维修已上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2021年生产建设计划,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项目费用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单井地面加热装置维修。
2.2项目地点: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各单位。
2.3项目内容:单井地面加热装置维修。
2.4 项目费用:控制在9.73万元以内(不含税)。
2.5计划工期: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2.6资质要求:具有2021年度河南油田市场准入证(或具备办理河南油田市场准入的经营、诚信、HSE、专业资格,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必须办理完成临时市场准入,否则视为弃标)。
2.7 质量及质保期要求:执行电磁加热器和空气能相关行业标准,解决送修设备故障,恢复设备性能,达到正常使用条件,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
2.8 合同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约定期限内支付90%合同价款,余10%合同价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3.3具有单井地面加热装置维修能力。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因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5日,8:30-11:30、14:00-17:30。
4.2获取地点: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获取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5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7.2递交地点: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
8.1开标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8.2开标地点:河南省唐河县城郊乡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9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0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上发布。
11 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地址:河南省唐河县采油二厂
邮编:473400
联 系 人:姚伟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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