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鄂伦春自治旗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鄂伦春自治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乌鲁布铁镇新丰村”和“鄂伦春自治旗托扎敏乡”。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水利措施工程,农业措施工程和林业措施工程。
(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程施工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施工工程标段划分:
依据有利于工程管理,加快工程进度,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原则,将鄂伦春自治旗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为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新丰村节水增粮项目;
工程内容:(1)新打机电井52眼。(2)埋设地埋管道22公里。(3)修建农田路12公里。(4)营造农田防护林300亩。
二标段为鄂伦春自治旗托扎敏乡木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工程内容:(1)新打机电井31眼(2) 架设输变电线路13公里。(3) 埋设地埋管道13610延长米。
(4) 修建农田路6000延长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一、二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施工企业资质,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并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资格审查、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发售
4.1、请各投标人在http://zjdxgs.ys168.com/下载《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如不按预审文件编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在审查的同时要求各投标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专业的建造师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副本,业绩证明(包括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标书文件必须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的,招标人不承担邮寄失误造成的损失。
4.3、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时一标段应交纳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 二标段应交纳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存入至指定银行账户。
5.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后5日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6.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伦春自治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室
地 址:鄂伦春自治旗 地 址:海拉尔区巴彦托海路1号嘉世豪酒店西侧中天大厦12层01号
邮 编: 165450 邮 编: 021008
联系人:阿晶 联 系 人:刘末男
电 话: ****-******* 电 话:186*****599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zjdxgs@163.com
网 址: 网 址:http://zjdxgs.ys168.com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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