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林西路人行道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伏林西路人行道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委托,对伏林西路人行道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伏林西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XTJY********
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21)053号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工程为伏林西路人行道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伏林路人行道土石方、级配碎石基层、C20彩色透水混凝土、麻石侧石/锁边石、树池石及树池盖板、南侧临时停车场、原有草皮修复等。
二、采购项目预算:*******元。投标单位第一次报价(即投标响应文件中报价)及二次报价(最后报价,现场填写)均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
本存款账户信息;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
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
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即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采购单位同期同类项目不接受关键岗位人员在多个项目中同时任职。
⑤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⑥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⑦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
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从2021年11 月12 日~2021年11月18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11 月1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 (http://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 月24 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
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账户与本企业的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公示。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 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大楼
联系人:许 多
联系电话:139*****090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君悦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晶
电 话:****-********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庭庭院B栋1楼★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所有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还必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禁止非绿码者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体温超过37.3℃,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区城、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等四类人员一律不准入场。
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人(签名)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请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于2021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2021年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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