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及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及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阳江市地震局阳江市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及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YJGPC*******Z)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阳江市地震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阳江市地震局阳江市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及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 YJGPC*******Z),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招标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名称:阳江市地震局阳江市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及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

2. 项目编号: YJGPC*******Z

3.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50万元(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数 量:1项

5.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完成整个项目内容。(超出该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采购项目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3. 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下载:2014年 3 月 4 日至2014年 3 月 11 日。招标文件下载

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与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作答。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 3 月 4 日至2014年 3 月 11 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方式:一:现场购买,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标书登记表》(http://www.yjggzy.cn下载专区)到指定地址购买;二: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在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汇款至指定帐户后将汇款凭证及“方式一”中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一并传真至指定地点,并致电与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 4 月 3 日9:30-10:00 (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 4 月 3 日10:0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楼开标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一 楼)。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阳江市地震局

联 系 人:黎雅莉、陈幸莲

联系电话:****-***********-*******137*****343

2.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良欣、****-*******

传 真:****-*******

网 址:http://www.yjggzy.cn

七、集中采购机构帐户信息

1、招标代理服务费、标书费帐户:

户 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 行:邮政储蓄银行阳江市三环路支行

帐 号:****************02(仅用于缴交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 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

开户 行:邮政储蓄银行阳江市三环路支行

帐 号:********169*****0300006(仅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备注:供应商汇款时须通知开户银行走“大小额平台”)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内容项目编号:YJGPC*******Z 项目名称:阳江市地震局阳江市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及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A商务要求一、投标人(供应商)招标资格要求为: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二、货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货物,投标人必须负责系统使用培训和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三、技术培训:为保证系统能良好的交付使用,对系统管理使用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工作。到货后,中标供应商应当派安装工程师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安装、调试。四、提交的技术资料1.投标人提交响应本技术要求的项目系统详细技术解决方案,包括系统结构框图、实现各部分功能技术思路、实现方法、维护方案、系统设备的完整技术资料。2.投标人应就上述要求详细说明其保证措施和目前投标人所具备的相应能力。投标人同时也可根据投标人的系统开发经验提出系统开发的各种建议和意见。3.投标人应提供系统的详细清单,并应分项目报价。报价包括:软件开发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4.系统和软件设备各部分都必须有相应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资料和维护维修资料。除此之外,还必须在终验收后提供以下系统资料:1)用户操作使用说明书(系统手册)。内容包括系统的简单工作原理,工作过程,操作方法。操作使用注意事项。2)系统维护维修文件。内容包括系统工作原理,故障处理方法等。3)提供所有数据处理、分析和管理软件光盘,和系统开发的所有安装软件光盘。五、项目验收:采购人以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采购人须向中标供应商提供详细的系统验收方案。六、投标报价包括: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软件开发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和验收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以上费用需在投标价格表中详细列明)。七、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通知后7天内。八、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完成整个项目内容。(超出该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九、完工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十、付款方式:项目分两年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中标开发该项目单位预付10万元;项目完成后支付20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20万元。(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支付)十一、售后服务:1)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2)在质量保证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采购人支付相应的费用。3)在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能免除因系统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4)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对所投系统须提供1年的免费维护,并提供系统升级更新的技术支持。5)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1年免费升级维护期的承诺。6)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十二、保证金要求:(1)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2)提交主体:必须以供应商自身名义提交(不接受供应商以员工个人名义及其他个人提交);(3)提交方式: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及其他方式);(4)提交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并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提交;(5)保证金专用帐号:户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阳江市三环路支行);帐号(********169*****0300006)。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一次性交纳中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5条。B技术要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1阳江市地震局阳江市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及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一项二、项目背景地震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破坏性地震造成了世界上约150万人死亡,同时造成大量建筑物被毁、交通中断、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经济损失十分巨大。而阳江市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中西段,是广东省三大老震区之一,是国家和省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地质构造发育,境内断裂纵横,历史曾多次发生破坏性地震。能否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将直接影响着阳江市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的稳定。为了提高阳江市的地震应急反应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有必要构建一个基于GIS的震害快速评估及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对震害损失进行评价、应急指挥决策和信息的及时发布,以便采取相应的减灾措施及对策。三、项目建设目标充分利用地震科学领域和信息技术领域的成果,以实现地震快速反应和应急指挥为立足点,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高效的基础硬件和软件设施,实现对地震震情以及次生灾情进行快速分析,对受灾经济损失进行快速评估,并迅速为应急工作者提供科学、有效的指挥决策。运用计算机网络及有线、无线和卫星等多种信道构建省、市、县、基层联动平台,实现地震部门与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地震现场之间信息的快速传送,形成全方位的防震减灾应急响应系统。本项目研制的目标在于:研究建立阳江市地震影响范围估计分析模型;研究建立阳江市地震灾害快速评估计算方法模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基础数据库;综合上述计算模型和数据库,编制地震灾害快速评估与应急辅助决策系统软件,该软件可在阳江市范围内需要使用该软件的单位内安装使用,可独立运行,平时和震时都可利用的信息系统。四、系统开发范围整个阳江市行政区域,包括江城区、阳春市、阳东县、阳西县、海陵岛试验区、阳江高新区。五、系统功能1、服务于地震日常工作,向政府提供地震灾情的预估和应急准备的各种地理的或者属性数据;当有地震活动或者地震会商意见的时候,可输入预报的或者会商的地震震级、震中位置,该系统可自动计算并标注重灾区位置、灾情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灾民数量、建筑物破坏、次生灾害估计等灾情,并制定出应急准备的对策,包括救灾机构人员组织,救灾物资需求,疏散安排,抢险救灾准备,等等输出各种结果。为政府地震应急提供基础依据。2、利用该系统进行地震救援演练。通过该软件可模拟演练预定的地震灾情,以及反馈现场救灾的信息,并收集跟踪演练现场情况,模拟在指挥大厅实现灾害救援演练,模拟真实救灾演练指挥。3、震时,启动该系统,可自动连接现有的地震速报系统数据,输入地震震级、震中位置后,软件自动标识重灾区位置、灾情波及范围,给出人员伤亡、灾民数量、建筑物破坏、次生灾害估计等灾情情况,在指挥大厅屏幕上实现灾情分布显示。并针对该地震灾情,给出应急行动的策划,包括救灾机构人员组织,救灾物资需求,疏散安排,抢险救灾准备,实现应急指挥救援;同时系统可即时收集、反馈处理现场各种灾情信息,在指挥大厅屏幕上显示灾情现状图救灾需求图,系统具备现场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功能,为救灾指挥提供真实动态依据,以及应急行动建议。4、系统运行稳定,计算速度快,操作方便。具备了数据和计算模型的更新功能。可动态跟踪城市数据的变化。5、基于ArcGIS Engine开发模式,可在计算机或服务器内独立安装和运行,不需要另行安装专业ArcGIS软件环境支持。系统运行稳定,可以后台运行,可靠实用,简单快速。六、功能要求指标1、系统建设及服务序号模块功能1基础信息管理模块提供人口、建筑街区分布,地震地质背景,次生灾害源,交通道路,重要目标,地震应急预案等应急信息管理功能。2地震信息显示模块提供地震参数(地震震级、震中位置、发震时刻和破裂方向)、历史地震等信息管理功能。3触发判读与自动响应模块根据预设条件,进行地震输入信息或自动接入地震信息,启动后续各功能模块,判读地震灾害应急级别和应急准备对策。4地震烈度处理模块烈度衰减修订、处理和导入其它衰减模型。5灾区范围自动划定模块根据地震三要素和基础数据库,标定灾区范围和烈度分布图,并图文经纬度显示。6应急模型库管理模块建立震灾应急模型库及管理,包括数据录入、查询、修改、备份、恢复等。7建筑破坏估计处理模块用建筑易损性模型估计各烈度区主要建筑类型的破坏程度,重点目标、重点建筑、生命线工程的破坏程度。8现场灾害信息处理模块包括各类灾害信息反馈,烈度分布以及灾害分布的标识,建立危险警示区(火灾、水灾、爆炸、毒气泄漏、放射性污染、地质灾害等),并图文经纬度,按轻重多少,分级别图标显示。9人员伤亡评估模块评估人员死亡、受伤人数、受灾人数及分布(以乡镇、县(区)、市为统计单元,精确到村),标识需要救助人员位置和救助状态,并图文经纬度,按轻重多少,分级别图标显示10无家可归人口评估模块评估无家可归的人口及其分布情况(以乡镇、县(区)、市为统计单元,精确到村),并图文经纬度,按轻重多少,分级别图标显示11经济损失评估模块评估经济损失(以乡镇、县(区)、市为统计单元)。13灾害动态跟踪评估系统根据动态信息实时评估,可即时接收并处理地震信息员和群众上报反馈的各种现场实际灾情,进行震害损失快速评估。14灾害报告自动生成模块对各种评估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生成相关报告。15评估信息输出模块将评估信息形成WORD和PowerPoint格式文件。16评估结果显示模块各种评估信息的显示和查询。17地震应急指挥模块展示抗震救灾组织体系及各部门职能分工,明确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展示各区各类地震预案,展示重点警戒单位的位置和属性(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临时人员密集场所等);给出公安消防力量、医疗救护力量、避震疏散场所、消防栓位置等信息;制定人员救助的各类辅助对策,包括给出人员伤亡和需安置人员预估、避震疏散线路和对策、救援力量预估,埋压救治人员抢救对策、救援线路等,给出应急救灾人员物资等需求,提供救灾物资、应急装备需求种类、数量等。设置外来救援力量管理理,包括救援力量人员管理和人员调动,登记外来救援力量种类、人数、救援地点、行进线路等。实现现场灾情信息管理,实时灾情图表绘制,提供救灾指挥决策支持。18地震应急演练模块实现地震应急模拟演练操作。2、时效性参数要求:系统的计算速度应满足地震应急指挥决策要求。对发生一个地震(即地震影响区域覆盖全市),计算的总时间不超过2分钟。3、输入要求:数据库格式及应用软件符合中国地震局相关标准。4、输出要求:输出格式包括Word文档及PowerPoint文档等格式。输出内容包括地震基本要素、人员伤亡统计(按照乡镇为最小单位列表和按区县统计伤亡情况)、经济损失统计(按照乡镇为最小单位列表和按区县统计损失)、影响区域内统计次生灾害源和危险源、震区交通基本情况和救灾建议路线等内容(包括文字、数据和图表)。5、其他操作功能要求:(1)支持地图的基本操作,包括对图形进行任意放大、缩小、漫游、上移、下移、左移、右移、全图显示、分层(类)显示、全图、鹰眼图等。具备属性信息查询(属性显示、查找工具、查询器)、地图元素选取(方框选取、直线选取、消除选取)、地图分析基本功能(缓冲区分析、测距)以及图例显示、地图打印等辅助功能;(2)用户权限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采用部门、用户、角色、模块等方面进行配置。对相应角色设置不同模块的权限,如针对不同部门不同角色设置访问、只读和完全等权限。七、说明系统所需的基础数据由采购单位负责收集和提供。项目承担单位提供一整套数据调查表格,由采购单位下发收集填表。项目承担单位借助GIS工具,利用收集来的数据图表,按系统的功能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录入,完成工作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备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费用进行报价,超出报价上限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采购招标项目。1.2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分别获得一笔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下的所有合同款项。1.3本招标文件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2定义2.1“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供应商”系指符合招标文件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采购人”系指阳江市地震局,即项目采购用户方。2.4“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工具、使用手册、软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义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6“日”系指日历天。2.7“工作日”系指国家规定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3合格的供应商3.1国内有能力提供采购项目相关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参考合同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含附件)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招标文件需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登记备案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澄清修改文件后,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C投标文件的编制7要求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8.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构成9.1 投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资格审查文件(含附件)第二章 商务和技术部分(1)投标函;(2)投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商务条款偏离一览表;(5)技术条款偏离一览表;(6)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简历表;(9)售后服务计划;(10)2011年至今同类业绩一览表;(11)中标服务费承诺;(12)供应商提交的其它商务和技术资料。10投标文件格式10.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详见第五部分)。10.2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等表格,表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含技术参数)、数量和价格;若招标为工程类或服务类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货物的技术参数等可不填写。11资格证明文件11.1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能力:(1)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中列出的资格标准;(2)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服务能力。11.2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集中采购机构。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1.3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审核后,将成为评标的重要依据。资格条件不符合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供应商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4 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集中采购机构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12货物和服务的证明文件12.1供应商应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手册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要求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2.3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13.2(3)时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得到评标委员会的认可。12.4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报价与投标货币13.1投标报价应为包括设备费、备品备件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资料费、验收费、应缴税费、培训费和质量保证期内维修费等在内的价格。13.2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13.3供应商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13.4 供应商所报出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5 投标价格一律用人民币填报。13.6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如有任何遗漏,影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范围、质量、性能和项目的实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14.2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14.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集中采购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5.7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4.4 凡未按本须知第15.2条规定随附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4.5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集中采购机构将于中标结果公布后无息退还。14.6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付清中标服务费、签订了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14.7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4)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15投标有效期15.1从开标之日起,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15.2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所投项目准备1份正本和4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的内容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复印或用不褪色书写工具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16.3除供应商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署人签字,以示确认。D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明 “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应将1份正本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将4份副本密封在另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17.2为了方便唱标,供应商还应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集中采购机构单独密封提交“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复制一份(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密封。(2)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凭证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不要装入招标文件的密封袋中),于递交投标文件时送交集中采购机构。17.3 每一密封信封上均应注明“于 (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17.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则集中采购机构有权予以拒收,并退回给供应商。17.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8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18.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与开标仪式的地点为同一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18.2投标文件需由专人送交。供应商须将密封和标记后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开标地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18.3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并于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公开开标。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通知到集中采购机构,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0.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0.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E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供应商代表均需按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政府采购监督员或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唱标主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1.3 在投标截止之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并宣读。在开标时没有当众拆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拆封。21.4唱标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做唱标记录,并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员等在唱标记录上签字。22评标委员会22.1评标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五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2评标专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照法律程序依据本次采购活动的特点和需要在政府指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3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23.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等。23.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3.3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3.4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作无效投标处理:1)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2)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无效的;3)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5)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报价(预算价)上限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24投标报价的审核24.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真实、合理和全面的报价。供应商应该公平竞争,合理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供应商的任何报价进行单项分析与澄清。任何虚假不实的报价,一经确认,将会导致没收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或导致废标。24.2 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若大写和小写表示的金额之间有不一致的,则以大写金额为准,并对小写金额作相应的修正。25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25.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5.3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如果供应商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集中采购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以提醒集中采购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6评标原则26.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维护招标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6.2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原则。26.3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27评标标准和办法27.1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中标单位。对所有供应商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7.2采用计分法(综合评价法)来确定各供应商的排名。其操作程序为:(1)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按下表(评价指标和权重表)所列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指标的权重进行评标。(2)经济价格得分评审办法: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经济价格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指标权重×100。(3)由评委独立地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分别就投标报价以外的各项指标对每个供应商独立打分。(4)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得分结果为全部评委评价指标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5)将所有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6)评标委员会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价指标及权重:项目评价指标指标权重价格部分投标报价30%技术部分设备技术性能及技术资料30%商务部分团队实力10%售后服务10%同类业绩10%综合实力10%合计100%评分细则:评价指标分值评分细则设备的质量性能及技术资料30分根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的响应本技术要求的项目系统详细技术解决方案包括:系统结构框图、实现各部分功能技术思路、实现方法、维护方案、系统设备的完整技术资料相互比较打分。根据各供应商所投“建立地震灾害快速评估以及应急决策模型计算方法”的合理、可行性、时效性等相互比较打分。优(25-30分);良(18-24分);一般(1-17)分。团队实力10分根据项目团队的项目负责人、成员的资质及人员配置情况相互比较打分。(提供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简历及相关证书)优(9-10)分;良(6-8)分;一般(1-5)分。售后服务10分根据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函相互比较后进行打分。根据每个合格供应商所承诺的售后服务计划、质量保证、应急响应方案是否完善、人员支撑力量是否足够、实施方案、培训方案、保修时间等相互比较打分。优(9-10)分;良(6-8)分;一般(1-5)分。同类业绩10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2011年至今同类业绩相互比较后进行打分。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合同关键页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优(9-10)分;良(6-8)分;一般(1-5)分。综合实力10分根据各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财务报表)、银行信誉(银行出具的证明件)、注册资金、企业规模、企业信誉、企业荣誉、企业在职员工情况(企业为员工购买的社会保险清单)做比较后进行打分。优(9-10)分;良(6-8)分;一般(1-5)分。注:对照每项评价指标要求,投标文件完全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8评标注意事项28.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8.2在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8.3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29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29.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价且采购人无法支付的,有权否决所有投标。29.2如果招标时出现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采购机构将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30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30.1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0.2 中标人确认后,中标结果将于“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jggzy.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公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0.3 未中标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0.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31.1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31.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31.4 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31.5 供应商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31.6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F授予合同32合同授予标准32.1除第30条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此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33签订合同33.1 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2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备案。33.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4招标代理服务费34.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4.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阳发改收费[2013]87号文的规定,收费详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 - 5000.8%500 - 10000.45%1000 - 50000.2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包计费。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 - 100)万元×0.8 %=0.8万元合计收费=1.5 0.8=2.3(万元)34.3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费、标书费帐户:户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阳江市三环路支行);帐号(****************02),本帐户仅用于缴交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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