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1年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项目立项的批复》(漳泰农综〔2021〕8号)文件精神,由长泰县春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的2021年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项目“蔬菜种苗育苗设施建设”已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及审阅相关材料,该项目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及补助环节投资要求,专家组一致同意验收通过。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6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联系:曾静雯,手机:187*****068。
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0日
标签: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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