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公告
2013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公告
2013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促进我县粮食收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工作的通知》(吴粮发[2014]12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3年度粮食收购许可证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14年3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
二、审核对象
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无论本年度有无粮食收购行为,均须进行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年度审核工作。
三、年度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粮食收购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仓储设施证明材料;
5、2013年度粮油购销统计年报表;
6、保管人员、检化验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7、检化验仪器证明材料。
四、凡逾期未申报年度审核材料的,县粮食局将依法予以吊销其粮食收购许可证。
盐池县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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