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下工程建设]育成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限额以下工程建设]育成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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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
采购方式 | 项目类型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11-12 09: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11-14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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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高台县宣化镇贞号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TXHZJ********
高台县宣化镇贞号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髙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髙政办发〔2018〕168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高台县宣化镇贞号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行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该项目设壹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安装给水管网400m,检查井35座,并配套阀门及配件35套,安装DN15机械水表35块;安装磁性锁闭阀35套;2.铺设贞号村至养殖基地道路272m,采用设计速度为10km/h,道路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4.5m,两侧各0.75m砂砾路肩,铺设1.0m透水砖人行步道200m,并在人行步道两侧镶嵌道牙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资金已到位。
1.4建设地址:宣化镇贞号村。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1.6预算金额:322900.00元。
2、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本项目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3投标申请人在上传资料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4根据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张治欠办函(2020)5号文件精神,施工企业在参加市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须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将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高台县一路顺风建筑有限公司、高台县鑫永东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鑫宏福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在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然后按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两副,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在竞价结束后3工作日内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5、竞价起止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1年11月12日09:00—2021年11月14日17:00。
6、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7、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 标人:髙台县宣化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髙台县宣化镇
联系人:周国双
联系电话:180*****27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坤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新乐小区兰园79号楼南侧二层
联系人:罗寿超
联系电话:157*****10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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