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田氮磷流失在线自动监测运维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广西农田氮磷流失在线自动监测运维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广西农田氮磷流失在线自动监测运维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采购标的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提供广西农田氮磷流失在线自动监测运维管理服务。

1.2采购内容:

本站在福绵区、桂平市、长洲区、恭城县、灵川县、兴安县、钟山县、平桂区、田东县、藤县、江州区等11个县(市、区)建立的农田氮磷流失及田间气象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开展运行维护,主要完成如下工作:

(1)做好各监测系统(11个农田氮磷流失监测系统及配套的田间气象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包括设备运行、仪器校正、系统耗材及其他损耗的更换、保证监测平台稳定、设备网络连接正常、数据传输实时有效;

(2)对本站建立的氮磷流失监测系统、气象监测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系统的监测数据平台;将历史监测数据及新产生的监测数据传输至统一的监测平台并展示;

(3)监控各个监测系统监测数据的合理性及与客观现实相符度,发现运行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数据异常的,及时开展仪器维修及调试校正;

(4)每个自然月开展一次各个监测点水样采集并进行人工实验室分析,将分析结果比对系统监测数据,将对比情况上报招标人;

(5)按月通报监测情况,报送系统维护工作总结及监测数据运行情况总结;

(6)收集各监测区域自然环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气候与气象、自然灾害、河流水域等)、区域农业生产与社会经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灌溉水源、人口状况、农业生产、工业布局、农田水利和农村能源结构情况,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主栽食用农产品、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等)、重点污染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区域内重点土壤污染工矿企业所属行业类型、空间位置分布,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途径;农业灌溉水质量,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处置情况,固体废物堆存、处理处置场所分布等)等基础资料信息;

(7)整理收集各系统总氮、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及气象监测等各项数据。

(8)运维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自然月。

1.3验收办法:

验收方法:中标方完成全部工作之后,应先自行组织专家对系统运维、数据平台及数据分析收集等进行评估验收,确定达到技术要求之后,向我站提交相关材料并申请我站进行项目验收。我站收到齐全材料之后,将在一个月内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含系统运维管护、数据分析收集的核验。

需提交成果清单:11个监测点设备运维总结、运行完好稳定的监测系统、新建的监测数据平台、分析收集的监测数据,自行验收专家签名表及验收意见。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4000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投标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采购内容”及现状交通调查费用、日常办公费用、前期调研考察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用、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本次招标范围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无偿负责,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5付款方式: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已成交人预付合同金额的50%,剩余50%合同额将在合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合理的团队配置,同时含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成员,且具有本项目相关业务经验,团队组长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

②具有国家版权局认定的地表水监测设备、有关研究专利或著作权;

③具有类似地表水环境监测项目建设或推广业绩。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以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登录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并提供截图。

2.7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未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登录“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并提供截图)

2.8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我站所有。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1日18时00分到2021年11月22日18时00分。

3.2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广西农业农村厅网(nynct.gxzf.gov.cn)下载询价文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报价文件。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1年11月22日18时00分;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三楼会议室。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联系人:韦家健

联系电话:****-*******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2021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在线自动监测 运维管理 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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