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天津联通无线基站设计服务集中招标公告

2021-2022年天津联通无线基站设计服务集中招标公告

2021-2022年天津联通无线基站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1-2022年天津联通无线基站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TZ-TJLT-21004),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1-2022年天津联通无线基站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

预估招标规模:预估金额为197万元(不含税)

实施地点:天津市行政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 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中标人数量、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实施区域如下:

2.3.1 标段一:武清、南开、红桥、蓟州、汉沽、津南,预算金额:89万元(不含税)。

2.3.2 标段二:大港、宝坻、河北、宁河、塘沽,预算金额:69万元(不含税)。

2.3.3标段三:静海、河西、西青、北辰、和平、河东、东丽,预算金额:39万元(不含税)

2.3.4 本项目招标结果不适用于总承包方式的项目。各标段份额为预估金额,最终实际工作量以招标人所下发设计委托为准。

2.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采用折扣报价的方式,折扣系数最高投标限价为46%,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投标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需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3.3.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或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2 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或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具有无线基站专业等同类设计项目经验,累计合同金额人民币300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需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加订单”;发票应与合同(或协议)对应,并标明合同(或协议)名称。若未标明合同(或协议)名称且发票金额与合同(或协议)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1人:为本地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外地企业驻津办事处负责人,须具备8年及以上通信专业工作经验,具有通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须体现“通信”二字)。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给予项目总负责人的任命书(若法人亲自担任项目负责人,可以不提供)。

3.5.2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6年及以上通信专业工作经验,具有通信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业须体现“通信”二字)。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给予专业设计负责人的任命书。

3.5.3驻地专业设计人员:须具有通信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业须体现“通信”二字),须具备3年及以上通信专业设计工作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给予所有驻地专业设计人员的任命书。

3.5.4资料员1人: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招标方的业务工作流程及特点,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给予资料员的任命书。

3.5.5合同管理员1人,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投标人须提供法人给予合同管理员的任命书。

3.5.6其他要求

(1)驻地专业设计人员须满足各个标段人员最低配置数量:

标段一最低配置6人,其中武清分公司1人、南开分公司1人、红桥分公司1人、蓟州分公司1人、汉沽分公司1人、津南分公司1人;

标段二最低配置5人,其中大港分公司1人、宝坻分公司1人、河北分公司1人、宁河分公司1人、塘沽分公司1人;

标段三最低配置7人,其中静海分公司1人、河西分公司1人、西青分公司1人、北辰分公司1人、和平分公司1人、河东分公司1人、东丽分公司1人。

(2)只有被任命的人员才能参与本次招标涉及的项目设计工作。

(3)以上人员均应是投标人的合同制员工。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全部人员的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效期内)、以投标人名义为以上全部人员缴纳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期限须包含但不限于2021年1月-2021年9月中的任意连续6个月);提供上述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职务等信息)以及近3个月内本人手持身份证人员信息面的上身免冠照片。

(4)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驻地专业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将留存在招标人,招标人将不定期的按职称证书对现场人员进行核查,如果发现人、证不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标段内所有人员均不得复用。

3.6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次招标有效期内,满足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个月内在天津市组建办公站点,办公站点须具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及配套设施,能充分提供满足设计工作各种会议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存放资料,并接受招标人对实物的复核。”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承诺“在本次招标有效期内,满足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个月内提供至少2辆北京或天津牌照的生产用车,生产用车应满足保证不在同一天限行,并接受招标人对实物的复核。”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 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工器具设备:勘察所需勘察所需北斗/GPS双模定位仪器*6套;距离测量工具(50米以上卷尺或滚轮式测距仪或激光测距仪)*6套;照相机等测量记录装备*6套;万用表或钳形表1套。投标人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的购置发票或年检报告或承诺(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1个月内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满足上述要求且产权人或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

3.9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

3.10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及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

3.11 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

3.1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

3.13 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标。

3.14 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实施细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3.15 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潜在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 在参与采购人招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采购人有权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3.18 满足涉外承诺书相关要求。

3.1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6.2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6.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1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进入网站https://www.cuecp.cn,登录后点击“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比选文件才可参与投标)。

6.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6.1.4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需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办理“沃支付”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购买、接受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5潜在应答人下载文件后发送主题为“项目编号+XXX公司开票信息表”的邮件至hbtxzb03@vip.163.com邮箱,开票信息表模版及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使用指南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3hPEfoBwIdlnPDKMcdRv0g,提取码:nq8a。

6.1.6文件购买联系人:戴女士,联系人座机:****-********,联系人手机:166*****45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10时00分。

7.2.1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递交。投标人须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下载中心―使用角色为投标人”的全部文件下载并认真阅读详细内容。

7.2.2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7.2.3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7.2.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日三天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7.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27号

联系人:柴女士

电话:186*****75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65号金兴科技大厦4层

联系人:容天猷、梁佳萌、聂园、王雨豪、张猛

电话:186*****040186*****962

电子邮件: 186*****040@163.com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槐北路支行

账号:6390 1201 ******** 7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发布单位 :天津市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线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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