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建设项目(二期)柴泊湖综合整治及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EPC(第一标段)
新城镇建设项目(二期)柴泊湖综合整治及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EPC(第一标段)
报建编号: | 4201xzsw********112P | ||||||||
报建名称: | 新城镇建设项目(二期)柴泊湖综合整治及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87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城镇建设项目(二期)柴泊湖综合整治及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EPC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正业东方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袁建伟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五部) | ||||||||
招标人联系人: | 潘丽霞 | 招标联系电话: | 150*****963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彭坤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36*****057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阳逻街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城镇建设项目(二期)的子项目,包含柴泊湖综合整治、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等两2个子项。具体内容如下: (1)柴泊湖综合整治工程。新建智能分流井17座,调蓄池3座(总调蓄量2.65万立方米),配套的管线7.713公里;新建CSO处理厂1座(规模0.9万立方米/天、物化设备2万立方米/天);保留并利用阳逻供水厂位于阳逻电厂的原有取水泵站及部分管线,新建接驳补水管线(DN1200给水管道112米,消能井1座)进行水资源补给;在1#排口处实施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面积约3.15万平方米,除生态辅助措施外,配套设置太阳能曝气机10台,挺水浮叶植物1800平方米(挺水植被1500平方米、浮叶植被300 平方米),沉水植物约2.7万平方米;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面积约14.94万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口的智能截污、初雨的截流与调蓄、雨水的净化、清水补给、生态修复、景观工程、智慧水务、CSO处理厂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等。 (2)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站1座,近期规模为1000吨/天;污水提升泵站3座,敷设污水主干管约65公里,污水收集支管及接户管约71公里,污水压力管6.1公里;渠道改线0.8公里,生态护坡改造约3公里;景观节点3处及坑塘景观设计;河道清淤约7.4公里,新增补水泵站1座、恢复重建水闸1座,恢复重建电灌站1座(流量0.1立方米/秒);种植挺水植物1853平方米、沉水植物22049平方米;水生动物1290千克、太阳能曝气机4台、浮动湿地210平方米、浮叶植物386平方米、生态砾石床1012平方米、透水坝2座。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水利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景观工程及智慧水务工程等。 招标范围:柴泊湖综合整治及刘集地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内容。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65510.546 | 立项批准文号: | 新发改投【2021】249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09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发包人对设计质量的要求,满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武汉市新洲区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1-11-11 17:00 ~ 2021-11-16 17:00 | ||||||||
投资总额(万元): | 80497.63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通过互联网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勘察: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或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2、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提供1个单项合同投资在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和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的相关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投标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市政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于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④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 ⑤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4、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投标申请人2018-2020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未出现亏损。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需提供成立之日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备注: | (一)投标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whzbtb.com)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三)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由评审委员会判定。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市电子交易平台”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可打印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制。采用评审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2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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