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五统一”工作规范整改 招标公告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五统一”工作规范整改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五统一”工作规范整改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连南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1日17: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正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2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正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01室) | ||
预算金额 | ¥39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伍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南瑶族自治县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1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正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连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五统一”工作规范整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正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826-2021-01805
项目编号:ZYCG*******
项目名称:连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五统一”工作规范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连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五统一”工作规范整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连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五统一”工作规范整改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7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连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五统一”工作规范整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1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或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证明。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2.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有效的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证书(非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资格证,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技防部门备案证明)。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正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正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01室)
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正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6),加盖公章办理。
2.交纳磋商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3)磋商保证金信息
开户名称:广东正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南支行
账号:6232 5132 1018 8008
(4)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帐户汇入。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ZYCG*******磋商保证金”字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1楼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正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14号金茂公馆2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
广东正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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