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1 | 2021-JQ06-W3005(72) |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详见附件 |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和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制造企业参与谈判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均在有效期范围内。。
(三)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相关说明)。
(四)供应商可以是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是由该生产企业或国内分支机构授权的一级代理、或一级代理直接授权的区域代理,代理协议(合同)与授权具有同等效力。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列入《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高压氧病区(老南楼)三层北区招标采购科招标一室(2)
方式:报名供应商需将报名资料(文件模板详见附件)在发售截止时间前交给审核人员初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成功供应商提供的邮箱
四、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机构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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