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DZC20211268大庆市公安局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服务(社区支队)采购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DZC20211268大庆市公安局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服务(社区支队)采购招标公告
大庆市公安局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服务(社区支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公安局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服务(社区支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公安局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服务(社区支队)采购项目。本项目仅面向小型、微型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远程开标。
项目编号:DZC********
项目名称:大庆市公安局历史户籍档案电子化服务(社区支队)采购
预算金额:1,089,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由本企业承接,提供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公安局
地 址:大庆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孙凯189*****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孙凯
电 话: 189*****53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微微
电话:****-*******
附件:
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户籍档案电子化加工要求
对大庆市公安局存储的历史户籍业务档案约121万页档案进行电子化加工,支持对各种不同类型载体的档案进行电子化处理和转换,完成采购人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户籍档案是指公安机关在居民户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包括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手续,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
由于整个电子化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结合保密要求和方便工作等因素,在大庆市公安局内部设计、布置加工场所,大庆市公安局提供场地和办公桌椅以及网络,其他所需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档案交接
指定专人与大庆市公安局共同制订计划,分批次对需要进行电子化加工的档案及资料进行调档,并与大庆市公安局指定的专人一起做好档案及资料的清点交接工作,并做好移交记录。
对户籍档案从档案库房借出形成登记表:
(1)将档案从档案库房密集架上,按档案案卷排列顺序填单、下架、清点,装入有编号的档案箱内,必须逐页清点。
(2)对接收的档案按案卷名称形成电子目录、纸质目录清点到卷,不出现漏登记或重复登记。
(3)对下架接收的档案进行核对、检查,如有错误之处立即核查更正,在登记表中记录勘误信息。档案当日借走,当日归还。
********8">(4)档案修复
要对破损严重的档案进行修复,档案修复的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修复工作要求按照《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进行操作。修复过程中需要拆卷的档案,要在确保档案原件安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档案拆卷流程和技术要求进行,要求资料能够还原。应区分对待不同规格和不同纸质的档案。
2)平整档案应根据原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锤平或压平,不得损坏档案,不得破坏数据记录。
3)档案的装订应视原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线装、包背装或精装。装订必须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得遮挡任何记录。装订后的资料要求牢固、美观。
4)在档案修裱过程中,档案不能再次受损。要进行仔细地观察和分析研究,使裱糊的资料恢复在原来的部位上。
5)档案裱糊所采用的纸张和裱糊剂要求是安全的,同时要能确保档案的长期安全存放。
档案整理
(1)********1">档案排序、编页码
1)档案排序:核对档案的资料顺序和记录档案的物理状况(纸张状况、照片页),包括资料的缺、残、漏、损、重、页码混乱等状况,必须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资料分类接收清单和出库登记本。
2)编页码原则:以卷为扫描最小文件夹单位,每卷按页编页码。即对每个需要扫描页以每卷文件为单位,页码都是从“1”开始,依次编码,页码写于每页文件的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确保页码位置统一、整齐,方便质检人员质检图像及保证档案原件完整归还。每个文件的相对页码顺序在扫描后的看图详细著录中由计算机扫描系统自动给出。
遇到目录信息与原文信息不匹配时,需要重新编辑目录。
个别重要档案原件丢失,卷内为复印件或打印件,如个别常表等,需要经查询证实后扫描录入。
(2)********2">档案拆分及标记
档案拆分原则:在数字化加工全流程中,为避免档案的错、乱、丢、毁,档案盒内的资料不离盒,不进行详细的拆分和组包。档案随盒、盒随工序进行电子化加工。每道加工工序结束后,将档案放回原盒原位,始终保持档案物理位置和逻辑位置的原版原貌。
(3)装订拆除
1)根据档案纸张现状和粘贴情况确定装订的档案是否为可拆。
2)凡须拆装的档案须经大庆市公安局同意后,方可进行档案装订的拆除。
3)拆卷时要确保不破坏档案的实体。拆除钉书钉时,用起钉器从文件反面将钉书钉打开摘除;拆除装订线时,使用剪刀直接剪断装订线;其他的特殊装订物拆除时,需确定拆除装订物后是否可还原,且拆除后不影响其档案原件。
4)对于不做拆卷处理的档案,扫描时应尽量保证图像的完整度。
5)电子化工作完成后,将拆开的案卷按原始标准重新装订。装订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档案的原貌、装订的顺序,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
6)在装订过程中,如发现卷内目录与材料不一致的,可以通过户籍档案管理系统-电子化加工前端软件重新打印卷内目录,将新的卷内目录置于旧的卷内目录之上,进行档案装订。
档案扫描
为保护档案原件,要求加工单位使用高扫加平扫的方式,对资料等成册材料不宜拆卷的,必须使用不拆卷扫描仪扫描。档案扫描总体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电子化技术规范》和公安部《纸质档案电子化技术规范》等相关档案的加工和著录要求。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1) 总体质量要求
使用质量可靠的高清拍摄或平板扫描设备,保证扫描过程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伤和确保扫描效果;采用的高清拍摄设备应具备光源辅助、纸张曲面展平功能。
1)全部采用高分辨率平板扫描仪:扫描分辨率≥600dpi。(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的档案,适当提高分辨率),扫描图像应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2)电子化加工采用彩色JPEG格式存储图像文件,保证数据的多种利用场合。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2)扫描仪的选择:
中标人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设置,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其中大幅面档案小幅面扫描后进行图像拼接处理,同页有两个以上文件,需分别扫描后再进行合页。遇有浮贴时,浮贴加原页扫1页,浮贴揭开之原页扫1页,若有多张浮贴重叠,每张浮贴均需单独扫描。
(3)扫描技术标准
1)扫描影像的顺序与计算机的著录顺序一致,与纸质档案的案卷和文件的顺序排列一致,不可颠倒;不能有漏扫和重页,保证电子影像的完整齐全。
2)扫描后的影像文件要保持字迹清晰、不失真、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黑白对比度适中,有利于排版。
(4)应扫描页面的界定
1)有文字的常表,图章,签字,证明材料,都认为是“有内容”需要扫描。
2)单份纸张,正面需要扫描,背面如是(空表)也需要扫描。
3)扫描尺寸按原图尺寸大小保存。
4)对于较薄的纸张(如信纸、便笺纸、单据类纸张等),容易产生透光的,扫描时可以在纸张下加垫白色打印纸,确保扫描效果。
5)大庆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将对已扫描上传完成的电子卷宗进行核对,上传的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大庆市公安局规定将扫描数据与著录数据进行关联挂接,挂接完整率及准确率要达到100%。
图像处理
(1)纠偏: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以符合阅读习惯。
(2)局部减淡:采用字迹锐化的功能,清晰字迹笔画。
(3)去污去噪:去除图像杂点,去除图像局部脏点、脏斑。
(4)图像数据质量检验:经过图像处理后的电子图像方能进行图像质检,进行三级质量检查。专机专岗专位专人专业软件,形成半成品。采用专业质检软件对扫描后电子目录和图像进行逐页质检校正、统计管理和生成返扫工作任务单。从而保证图像字迹清晰、原版原貌。
(5)图像数据质量自检
1)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的处理。
?2)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
?3)发现文件或资料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4)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5)图像自检时应确保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和图像文件的挂接正确率100%。
档案著录
对历史户籍档案进行著录数据录入,数据录入量约为90万条,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不同的业务档案类型分别建立对应的目录数据著录项,目录数据在图像外单独存储,数据能导出DBF、EXCEL、TXT、XML等格式进行保存,用于数据交换及多重备份。扫描完成后的图像数据,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一一对应。
(2)著录文字一般以简体字方式录入。繁体字要转为简体字录入,系统有繁体字查询对应简体字功能;异体字要按照系统提供的《异体字对照表》进行转换录入。
(3)档案材料照片与性别不符的,按档案材料登记性别为准;档案材料上的性别项为空,但有照片可以区分性别的,录入时以相片上的性别为准,若相片上的性别无法确定,不需录入,保留空白。
(4)15位居民身份证编号系统一般会自动转换为18位公民身份号码保存;对于错误的15位居民身份证编号,可以选择不自动转换,直接保存。
(5)具体著录明细如下:
1)市外迁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迁出地、户籍地址、准迁证号、迁移证号、办理时间、准迁原因、经办民警、备注等。
2)项目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变更项目、变更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变更项目的内容)、办理时间、经办民警、备注等。
3)补录户口: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户籍地址、补录原因、补录日期、办理时间、经办民警、备注等。
4)农转城审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办理时间、转城原因、经办民警、备注等。
质检
(1)中标人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加工的数据进行自检,自检达到大庆市公安局的数据质量标准后,才能提交大庆市公安局验收。
(2)中标人在进行档案加工前处理、电子化加工制作的各个环节均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建立工作日志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电子化工作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记录。
(3)对于档案中连笔字、繁体字等难度较大类型档案,要求在备注项中加以备注,经甲方同意后视为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4)质检单表格字段:序号、完成时间、抽检正确率、错误情况说明。电子卷宗转换质量检查合格率达到100%时,给予验收“通过”,未能达到检查合格率不予验收。
验收指标
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卷内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
(1)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
(2)扫描图像:无漏扫。
(3)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100%。
(4)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
(5)著录:以案卷(文件)为单位,关键字段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
(6)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
(7)大庆市公安局阶段性对加工结果进行检查,数据只要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供应商应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合格并重新提请验收。如供应商超过3次以上修改仍未能达到大庆市公安局档案电子化要求,大庆市公安局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对方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户籍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数据融合及运维服务
系统使用范围
户籍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在大庆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对大庆公安的市局、分局、县局、派出所开放使用,为全市公安系统的户籍档案加工和档案管理提供软件平台环境。
系统功能要求
应用该系统对本次市局数字化加工的户籍档案和全市未来各分、县局加工的数字化户籍档案进行电子化存储、整理、管理,实现全市户籍档案的数字化共通、共享、通查,同时与黑龙江省户籍业务证明材料管理平台进行字典数据项标准对照,确保以省厅系统的字典为标准,在此基础上扩充和完善功能,满足公安部门的信息安全要求,户籍档案管理系统功能技术要求如下:
(1)数字化加工功能模块:为纸质户籍档案的数字化加工提供软件处理功能,符合国家档案局发布《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系统能提供电子文件挂接、OCR识别、编辑、校验、迁移、存储、备份、电子水印、加密、统计、封装、著录等一系列数字化处理功能。具备图像处理的能力,处理内容主要包括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纠偏、去污、图像拼接、裁边处理、存储格式等。可对扫描的档案进行OCR文字识别及存储。
(2) 档案管理功能模块:该功能主要是面向录入人员、扫描人员、质检人员等。具备对案卷及案卷内业务修改、删除、查看功能,实现对案卷及案卷内业务的录入项以及挂接图片的质检、档案盒管理等,应具备新增档案盒、修改档案盒、删除档案盒、档案盒添加及删除案卷,设立档案库房,将完成质检的案卷放入档案盒中,并将档案盒放入到库房中等线上功能,确保数据库房与现实实体库房内档案架、档案盒、档案卷一一对应,方便查找纸质档案。提供相应的查询功能,根据业务录入项进行查询业务,查询结果应展示出业务的录入信息、对应的案卷信息、业务的扫描图片、并提供扫描图片的打印功能。模拟“百度”的搜索模式进行业务查询,查询结果应展示出业务的录入信息、对应的案卷信息、业务的扫描图片、并提供扫描图片的打印功能
(3)综合查询、统计功能模块:系统可按姓名或身份证号等提供个人档案信息综合查询功能,匹配其家庭关系和历史同户人员情况。同时,系统可按时间轴展示被查询人的轨迹,并能出具证明。系统还应具备按关键字查询档案信息的功能,并可针对不同用户设定相应的查询权限,提供打印功能,为未来可能实现的自助查询预留自助机连接接口。能够依据用户输入的条件,提供工作量、业务量、业务类型等种类丰富的统计报表。
(4)系统管理功能模块:主要面向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其中,应具备用户管理功能,该功能应实现新增系统用户、删除系统用户、修改用户信息、密码初始化、显示所有用户信息等功能;应具备角色管理功能,角色管理应实现新增角色、删除角色、修改角色、角色权限设置等功能;应具备日志管理功能,日志管理应实现操作日志、系统日志;应具备单位管理功能,实现新增单位、修改单位、删除单位功能,方便基层工作人员使用系统。
(5) 数据交换功能模块:能实现历史档案管理系统与其他公安应用平台,特别是省厅佐证材料核查平台和东光分局历史户籍档案系统的数据对接,能够提供对接接口,实现异种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导入、导出。系统提供容错及日志管理功能,如:数据库连接错误记录、数据源创建错误记录、记录重复容错、记录追加容错并记录日志。以时间戳作为标识对业务数据进行增量提取,防止数据重复接入。
(6)电子档案封装功能:按照DA/T 48-2009《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等国家、公安部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来规范电子文件的封装过程,为电子文件提供统一的封装格式,保证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的完整合一性,维护电子户籍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实现电子文件的防篡改、自包含、自描述和自证明,做到封装文件格式和计算机的软硬件无关,利于电子文件长期保存、交换和利用。
3.2.3其他要求
(1).系统要求在公安网内运行。
(2).系统同时具备PKI/PMI、双目设备安全登录功能。
(3).系统满足多用户的访问和查询要求,在多用户并发访问情况下,操作页面处理时间在5秒钟以内。
(4) .系统提供容错及日志管理功能。
(5).针对本项目提供三年的系统运维服务,在运维服务期内提供通用数据融合、系统升级服务;通用数据融合方式不能满足需求时,需根据用户需求免费提供数据交互方式。开展定期巡检工作,包括对系统运行硬件状态监控,系统平台应用的定期巡检,并完成巡检记录,及时排查系统存在的潜在问题。
(6).保证数据能进行全市协同使用,达到全市通办要求,保证数据实时更新,有权限人员可在公安网进行查询应用;
(7).为户籍档案管理系统自助查询机等提供数据融合和数据交互方式;保证数据可顺利应用,出现问题时,及时修正;
(8).中标单位需指派3名运维工程师,常驻大庆市公安局现场,提供3年5*8小时现场运维服务,定期巡检、实时监控数据库运行情况,当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快速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及时排查系统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9).提供“户籍档案管理系统”的现场部署、系统使用培训,初始化系统数据,包括系统内档案架、档案格等设置,使用人员权限设置,数据权限配置等。
(10).系统运行期间数据文件和配置文件按照计划备份,能够确保滚动保存最近的5次数据,并记录备份信息。
(12).收集用户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针对系统使用进行操作指导及功能解答,并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和分类,主动跟踪问题处理状态,及时反馈问题处理结果。
(13).根据省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管理,运维人员不定期对数据库、操作系统、应用中间件进行版本升级及漏洞修复。
服务期限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包括验收通过。(中标人须提前完成档案电子化、归档和无死角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预留至少十五个工作日的时间交由采购人进行验收),户籍档案管理系统要求在3日内部署完成。
安全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大庆市公安局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背景审查。
2. 必须使用业务熟练、项目经验丰富的人员,尽量不更换工作人员,如确实需要更换的,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用户,征得同意后才能换人。
3.加工后的各种档案影像、资料所有权属大庆市公安局,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
4. 中标人提供加工设备(所有计算机硬盘必须全新原装原封,工程开始时在大庆市公安局人员监督下拆封安装,工程结束后移交大庆市公安局)和加工软件,安装监控全程24小时监控的形式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在全过程监督下的实施。加工过程必须由中标人自行完成,不得转第三方加工(包括加工过程中的某一环节)。
5.电子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必须存放在指定的纸箱内,每星期集中清理一次。清理时要安排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场地。
6.项目完成后中标人自带的设备及用品须经过采购人检查无误后才能搬离工作场地。
售后服务要求
电子化加工服务质保期要求一年,户籍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要求三年。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入场工作一周内,提供数据加工结果及数据上传样本,如不满足大庆市公安局技术要求,采购单位将上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2.供应商承担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配件,负责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手续。
3.为确保工期完成时限,现场人员应达到15人以上。
4.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括以上全部费用。
5、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建议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项目状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项目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孙凯 联系电话:189*****533;
6、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验收程序:采购单位按照项目需求内容逐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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