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项目
FJJF********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JF********
2、招标项目内容: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 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详见谈判文件 1 详见谈判文件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 福建福州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03-05至2014-03-11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5、联系人: 潘春霞
6、联系电话: ****-******** 传真: ****-********
公司网址: www.fjjfjt.com E-mail: fjjf10@163.com
7、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的三级(含)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3、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报价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和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6、报价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报价。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闽财购〔2013〕39号文相关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必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同时提供参与报价时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否则视同非小微企业,按无效报价处理)。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 2014-03-17 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4-03-17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90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3-4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项目项目编号:FJJF********采购单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二月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邮编:350013电话:****-********传 真:****-********Http: //www.fjjfjt.com Email:fjjf10@163.com谈判文件目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2谈判内容一览表3第二章 谈判须知4(一)、说明7(二)、谈判文件8(三)、所提交报价文件的编写9(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1(五)、谈判程序12(六)、定标与签订合同14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6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五章附件—参与报价文件格式35注:本谈判文件共48页(含封面),请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第一章 谈判邀请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委托,对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项目 2.项目编号:FJJF********3.谈判内容:具体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4.纸质谈判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谈判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电子邮件或邮寄另加收50元人民币,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5.购买谈判文件需填写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6.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壹仟伍佰 元整。(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汇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7.报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后无论成交与否,一律不予退还);8.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期结束后90天;9.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月 日—2014年 月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至5:3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按下述地址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10.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 月日(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至福建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11.谈判时间:2014年 月日 (北京时间);12.谈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疑问,请在报价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与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发售谈判文件联系人:潘春霞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编:350013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购买汇入帐户: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账号:****************90注:谈判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交纳(需在保证金的单据上注明此次项目编号,招标公司不接受汇票、现金)。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周四为退还未成交方谈判保证金的时间。附:谈判内容一览表谈判内容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项目名称规格与要求数量项目工期最高限价11-1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下达开工令后的60个日历日内,完成福建省地税局及其下属八个设区市地税局(不包括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地税局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的规划、需求分析、开发、测试、安装调试、培训、试点运行、推广、上线运行、售后服务等实施工作。15.44万元注:1、 报价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第二章 谈判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报价人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序号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项目名称: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项目项目编号:FJJF********2资格标准: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的三级(含)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3、报价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报价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和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6、报价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人的委托参加报价。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闽财购〔2013〕39号文相关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必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同时提供参与报价时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否则视同非小微企业,按无效报价处理)。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有效期:报价截止期结束后90天。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4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月日 (北京时间);5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月日 (北京时间);6报价人应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的谈判保证金。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44万元,各报价人的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8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项目初步验收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交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初步验收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60%。第二次付款:项目终验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交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报告》,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第三次付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质保期维护服务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注:甲方向乙方支付每笔款项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由乙方开具的等额的国家法定发票。9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议。谈判小组在评议时,除考虑报价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考虑下列因素:1、 工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2、 货物的质量、技术水平、性能和适用性须满足本谈判文件第三章中的技术要求;3、 提供服务的能力;4、 报价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技术培训要求的情况;5、 零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6、 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费和维保费;7、报价人的资质情况(包括法人营业执照范围、税务登记证、年检情况以及从事所投货物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报价人的谈判(报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评估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者成交为原则。所有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人均应进行第二次报价,未进行第二次报价或放弃第二次报价的报价人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时以第二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若高于第一次报价应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但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1)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的价格扣除详见下表: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优惠幅度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注:报价人在谈判(报价)文件中对所报价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明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价格扣除。】12其他重要须知:1、购销合同一式七份:成交报价人两份,采购人五份,同时随合同签订《保密协议》。2、为确保项目进度和应用系统统一性,投标人采用的应用系统平台必须与采购人目前核心业务系统所采用的应用系统平台一致。3、采购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1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141、报价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报价文件应胶装成册(为永久性,不可拆封)。2、报价文件正本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15无效报价及废标条款: 1、报价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1)报价人资格不符合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规定的;(2)最高限价超过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第7项规定的;(3)报价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4)未按规定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5)未按规定提供报价保证金的;(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7)报价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8)报价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9)报价人未按规定对报价进行分项报价;(10)报价文件组成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11)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2)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16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监督部门。(一)、说明一. 适用范围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二. 定义1.“采购人”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或买方,即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报价人”系指本次提交报价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3. “货物”系指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 “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承担的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实施服务和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报价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三. 合格的报价人 :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资格标准。四、报价人应提供资格证明文件:A、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响应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B、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C、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如果报价代表为非企业法人代表的,报价代表应执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注?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六.专利说明1、成交方应保证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成交方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损失。(二)、谈判文件七.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报价程序和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邀请函 (2)谈判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4)采购合同(示范本)(5)附件—报价文件格式八.谈判文件的澄清1、报价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3天前按谈判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以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形式发给已领取谈判文件的每一报价人。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3天前未提出疑义的,视为认同本谈判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2、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原件(若为传真件,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将原件送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否则不予受理)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送达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九.谈判文件的修改1、至报价截止日期前,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主动或依据报价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谈判文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报价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2、为使报价人在准备报价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谈判文件的修改,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报价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公司和报价人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所提交报价文件的编写十.提示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格式)提交报价的文件。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报价人可对招标内容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每一次报价时只能有一个报价。十一. 报价文件的语言3、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报价文件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十二.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文件应包括第五章的所有附件及报价人根据报价项目的特点须提供的相关文件;2、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打印胶装成册(为永久性,不可拆封),正本加盖报价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报价代表签字,编写“报价文件封面、资料清单及目录、页码。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十三.报价文件有效期1、报价文件从报价截止期起,报价有效期为90天。报价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2、特殊情况下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报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报价人应在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报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报价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报价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十四.谈判保证金1、谈判保证金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2、报价人应在提交报价文件之前以电汇、转账等形式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3、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4、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5、未成交的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周四下午予以办理原额无息退还手续。6、成交的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支付所有成交服务费并与用户签订合同(采购人如有要求成交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须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经用户确认),合同原件送到金丰招标公司后周四下午予以办理原额无息退还手续。7、发生以下情况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此保证金作为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损失款。(1)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期后,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3)成交人成交后放弃成交;(4)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5)成交人未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有的话);(6)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十五.报价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报价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报价文件应胶装成册(为永久性,不可拆封)。2.报价文件正本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3.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4.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并应使用不褪色、不能擦去的蓝、黑料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报价人公章,并保持字迹清晰。如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其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6.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报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7.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8.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四)、报价文件的递交十六.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装袋(文件袋)密封,封口处上注明“于(指谈判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文件袋上应注明“正本”或“副本”、谈判项目名称、谈判编号、所投合同包、报价人名称、地址及开标时间等。2.如报价文件由专人送交,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谈判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如果报价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①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上规定。②外层信封装入按上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谈判编号、项目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名称、地址。同时应写明报价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报价文件原封退还。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十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所有报价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在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出现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时,则按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十八、迟交的报价文件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价文件。十九、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文件后可对其报价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2.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谈判文件规定进行编写、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报价文件”或“撤销报价”字样。3.报价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报价文件。4.报价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否则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不退还其报价保证金。(五)、谈判程序二十.报价人第一次提交参与报价文件1、所有报价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谈判并签到,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2、报价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十二点规定文件组成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正本壹份,副本叁份。3、有关报价文件的签署和密封按本须知第十五、十六条规定执行。4、本次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5、报价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详细描述。6、报价文件须以书面形式提交。二十一.谈判专家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根据项目特点依照有关规定会同专家、用户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对各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进行谈判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二十二.谈判1、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依据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其合法资格、营业范围、财务和履约能力等。如果报价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2、谈判小组还将确定每一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不进入谈判阶段。(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对报价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谈判小组将依据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依据谈判文件要求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如果报价人不具备报价资格,不满足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报价将被拒绝。(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还将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A)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B)实质性违背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C)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报价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1)报价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供报价保证金的;(4)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的,具体如下: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②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③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④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⑤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⑥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⑦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6)报价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报价人未按规定对报价进行分项报价;(8)报价文件组成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9)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0)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谈判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3、谈判小组将邀请通过审查、且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前来谈判。二十三.报价人第二次报价1、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报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第二次报价。2、第二次报价应在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3、进行第二次报价时,报价人应预先准备一份加盖公章未填写的报价一览表。4、第二次报价仅以书面形式(不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提交。二十四.谈判过程评估原则及方法1、所有对报价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谈判小组将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且具有实际性响应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以书面形式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对漏(缺)报项的处理:谈判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报价总价中。但在谈判时取有效报价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谈判价进行谈判。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谈判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谈判价评议。4、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人应按谈判小组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二十五.保密1、有关谈判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报价人或与上述谈判小组无关的人员。2、报价人不得干扰谈判小组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六)、定标与签订合同二十六.定标准则1、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2、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按谈判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方法经谈判小组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二十七.成交通知书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即将有关成交结果的事项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福建省金丰招标网(http://www.fjjfjt.com/)等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形式一次性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付清成交服务费。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报价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公示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成交人在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未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5、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将向未成交的报价人发出《未成交通知书》,并于周四下午予以无息退还其报价人保证金。二十八.签订合同1、采购人、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单位报价文件,参照本谈判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单位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单位的报价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二十九.成交服务费1、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收取,以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2、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形式一次性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付清成交服务费。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本章节采购人所提采购内容及要求报价人应全部满足,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一、项目概述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规费处的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业务需求(详见第八点)及立项报告,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需开发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本次开发的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是在现有核心省级集中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基础上新投入开发的业务系统,该系统必须实现与现有核心省级集中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无缝衔接。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需求文件的规定,负责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业务软件系统的总体规划、开发、测试、安装、推广、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软件必须是正版产品。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二、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建设内容2.1 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产品规格需严格符合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规费处提交的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业务需求(详见第八点)的要求,技术上必须与现有核心省级集中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无缝衔接,严格保证两系统之间的业务处理顺畅,保证双方数据传递的一致、准确。该软件系统需实现失业保险费的参保登记、申报征收、查询统计、数据交换与维护等功能(包含网上办税系统所涉及功能模块),其中数据交换按照现有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养老保险的数据交互模式实现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登记信息、增减员信息和缴费数据的交互。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应用范围覆盖所有的基层所、分局、县(区)局、地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局(暂不含厦门)及省局。2.2 建设原则 1、实用性原则应用系统设计应以满足当前工作的业务需求为首要目标,以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及各级税务机构的可接受能力为尺度,充分考虑系统建设的现状,避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造成资金的浪费。2、可靠性原则系统需要采集或处理大量的数据,并进行处理,任何的系统故障都有可能带来损失,这就要求系统具有高度的可靠性。系统设计应采用成熟、稳定、可靠的软件技术,保证系统长期安全地运行。3、先进性原则在实用、可靠的前提下,应用系统设计应尽可能地跟踪国内内先进的软件开发平台和软件开发技术,使设计系统能够最大限度地适应技术发展变化的需要,以确保系统的先进性。4、安全性原则应用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信息安全对系统的重要性,具有必要的信息安全保护和信息保密措施,建立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对非法侵入、非法攻击和网络计算机病毒应具有很强的防范能力,所采用的保护措施应能保证整个系统正常高效的运转。5、标准性原则应用系统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或行业标准。采用的软件平台和软件体系结构,需严格遵循国际标准、国际通用惯例或计算机领域的通用规范。6、开放性原则应用系统设计应采用开放式系统平台,以保证不同厂家的不同产品能够集成到应用系统中来,用更小的投资获得更高的性能,同时降低整个系统的开发和维护成本。7、可维护性原则系统应该具有良好的结构,各个部分应用明确和完整的定义,使得局部的修改不影响全局和其他部分的结构和运行;并利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或产品管理系统的各组成部分,管理数量庞大的组件。8、可扩展性原则系统设计要考虑到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要尽可能设计得简明,各个功能模块间的耦合度小,便于系统的扩展。对于原有的数据库系统,需要充分考虑兼容性,保证整个系统在实际需要时可以平滑地过渡或升级到新系统,以确保系统的继承性和可扩展性。9、集成性原则应用系统设计需考虑软硬件系统之间可以方便地实现集成。保证系统用户无需花费过多的精力进行系统平台的集成,而将精力集中到业务的整理和系统的实现上,从时间和进度上促进系统的快速本地化。集成的应用系统降低了系统维护的难度和要求,方便用户日后的应用和管理。10、生命周期原则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要遵循软件工程的设计与开发原则、方法,在业务分析、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施和系统维护等业务应用系统生命周期中,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实现有效管理,确保应用系统的高效率开发和使用,增强应用系统的可用性、正确性和经济性。三、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开发实施服务要求3.1 实施服务内容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实施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需求分析、总体设计、系统建设(具体包括:应用系统设计、系统继承设计、接口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和售后技术支持。3.2 实施时间要求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下达开工令后的60个日历日内,完成福建省地税局及其下属八个设区市地税局(不包括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地税局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的规划、需求分析、开发、测试、安装调试、培训、试点运行、推广、上线运行、售后服务等实施工作。3.3项目质量保障要求1、确保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高效地运行。2、提供的所有软件必须为正版,并且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3、中标人必须按照软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应用软件开发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软件开发技术规范、软件文档管理和软件验收标准的要求。具体参考标准:(1)GB8567-88*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档编制指南;(2)GB9385-88*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3)GB9386-8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4)GB/T 12504-90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5)其他相关的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6)其它公认的相关的中国国家标准。3.4 实施服务要求1、安装与调试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根据福建地税确认后的实施计划,到福建地税指定的地点完成系统安装、定制、调试、性能调优与测试,系统投入试运行。2、培训为了更好地掌握系统操作与使用技能,有助于福建地税建立起一支训练有素的技术队伍,软件提供商应按培训方案向福建地税提供培训。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数、次数、教材编写(列出培训教材基本内容)、培训课程(包括课程介绍)、培训师资情况(包括教师简历)、培训组织方式等。具体培训方案和培训时间等需经福建地税确认后方可进行。3、技术服务文档软件提供商应建立一套符合国税发[2009]143号文件中金税三期工程档案管理规程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的、可保存的、完整的、准确的并容易查阅的文档,能够满足确保系统正常管理、运营和维护所需的全套文件。软件提供商的技术资料,其内容必须与产品一致,福建地税有权复制软件提供商提供的技术资料。相关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系统安装手册(2) 系统管理员手册(3) 用户使用手册4、软件开发(1)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开发项目主要包括开发、试点运行、上线、推广、维护四个阶段,中标人应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方案设计、软件开发、测试,并配合采购人对系统进行联调,形成系统测试报告。该测试报告将作为下一阶段试点工作的依据。(2) 项目在开发完成后,应在实施过程中对程序进行修改完善。如果程序不能满足技术、业务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该系统,中标人应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要求,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更换被拒绝的系统。(3)软件测试合格后系统转入试点地市的试点运行。试点运行结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试运行材料,并提出验收申请。(4) 中标人应在采购人的组织下,配合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的上线、实施推广,并做好技术支持和修改完善工作。若系统试运行时无法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或提供的系统软件存在缺陷,买方有权要求延长试运行时间。(5) 从试运行开始,中标人应在采购人的配合下,做好采购人方的业务和技术培训工作。(6) 系统终验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的配合下,组织好售后技术支持工作。四、验收4.1验收标准4.1.1软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系统运行正常;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向采购人移交软件和相关文档,配合采购人审核。4.1.2验收文档的完整性是验收标准之一。文档至少包括:业务需求及需求变更、源代码、安装盘、应用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安装指南、系统操作手册以及软件开发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中标人应对上述各类项目文档及时更新,规范管理,分类归档,最终统一移交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视为未移交工程文档,不予验收。4.1.3 验收的具体流程应遵循《福建省地方税务系统应用软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4.2 验收方法4.2.1 初步验收满足以下条件,经中标人申请,进入初步验收阶段:1、完成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在一个地市的试点运行。2、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初验,提交初验报告。3、初步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初步验收报告。4.2.2 最终验收满足以下条件,经中标人申请,进入终验阶段:1、完成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在全省地税系统(不含厦门)推广。2、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最终验收,提交最终验收报告。3、最终验收合格后,无其他未了事宜,由双方共同签署最终验收报告,软件进入一年质量保修期(以最终验收报告签署日期开始计算质保期)。4.2.3 质保期后验收满足以下条件,经中标人申请,进入质保期后验收阶段:1、 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质保期后验收,提交质保期维护服务工作报告。2、 无其他未了事宜,由双方共同签署质保期维护工作服务报告,质保期完成。五、质量保修期和售后支持服务5.1质量保修期要求为系统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年。在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1年的免费保修和维护服务,包括对软件非结构化的小工作量的需求变更提供免费的开发和维护服务。在服务期内,开发商应当提供7×8小时的电话咨询维护服务。对于各地提交的服务请求,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复,并按照福建省地税局业务处室、信息技术处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要求包括:1、电话服务:提供7×8小时的电话服务,以处理客户咨询、问题解答和紧急问题处理。2、紧急问题响应: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而紧急的问题,响应时间为2个小时,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内解决。如果暂时无法得到彻底解决,则应该提供临时性解决办法,使得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并及时寻找彻底解决的办法。3、各种软件修改性的要求:包括功能调整、问题改正、适应性修改、配置代码调整、小范围业务需求增加和变更。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并在与省地税局业务处室、信息技术处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完成时限。5.2系统试运行期内及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投入使用后采购人需要增加新业务或已有业务发生改变时,在合同总工作量10%的范围内,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修改和维护。5.3 中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开始免费维护服务。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还应负责提供24小时的包括系统管理的全部技术支持。六、 技术资料与知识产权6.1本项目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发票数据加密算法、纳税人数据、技术资料和文件。除本项目工作需要之外,未得到采购人的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上述资料和技术。本次开发的产品及开发过程中使用的产品,特别是基础架构、开发组件、工作流等产品采购人拥有长期再次开发使用的权利,中标人应保证上述产品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其他方为采购人开发建设其他项目的权利,有产品更新时,中标人有义务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免费更新其产品。6.2 中标人所提供的全套书面技术资料应该是一套符合软件工程规范标准的、可保存的、完整的、准确的并容易查阅的文档,应是满足系统正常管理、运营和维护所需的全套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详细清单。6.3 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是纸质三份和光盘三份。6.4 中标人全面承担因提供的产品和技术涉及第三方产品和技术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版权和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七、其他要求7.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7.2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后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变更部分内容。7.3采购人对本项目有保密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招标公司和采购人所有损失,且招标公司和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7.4 投标人在项目服务中如需特殊专用工具(如果有的话)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需费用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产品,如需使用自行研制或第三方控件、业务组件、业务平台、软件开发包等,均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应将此有关的费用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报方案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7.5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将自动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7.6 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需求分析、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系统集成、技术培训、系统维护、工具软件、开发测试环境配套软硬件设备、通信线路等)均包含在投价总价中。7.7 未经买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所涉及到的如技术支持材料、资质证书、机构设置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及所投设备和材料的宣传彩页等一切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认真分类并装订成册,做好标识以方便评委会逐条对应评议。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委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议。投标人开标时还须携带原件供核对备查。八、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业务需求8.1.参保登记8.1.1数据比对数据比对为明细申报系统运行之前,由地税和就业中心相互传送截止某一时点的基础数据,分为地税系统将参保户信息和人员信息拷贝给就业中心,和就业中心将只参加失业保险的登记户的社保编码和人员信息拷贝给地税系统两个步骤。8.1.1.1地税业务系统导出单位登记信息将已参保单位分为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户(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除外)和只参加失业保险户两种类型,按照双方商定的数据格式,以介质导出给就业中心,导出的参保户信息应包含:单位名称、电脑编码、社保编码、参保单位类型、注册登记时间、注册地址、主管税务机关、所属行业、组织机构代码、开户银行及帐号、参加险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系统正式运行后,地税系统传送登记指标与此相同),就业中心信息系统据以建立基础登记信息数据库。比对阶段不导出未参加失业保险的登记户数据。8.1.1.2地税业务系统导出人员登记信息对既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又参加失业保险登记户的人员信息,以地税业务系统的已参加养老险的人员花名册为准,通过介质导出给就业中心,导出的人员信息应包含:单位名称、电脑编码、社保编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件类型、社保机内码、性别、参保年月、户籍类型、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家庭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就业中心信息系统据以建立人员信息数据库。比对阶段不导出未参加失业保险登记户的人员登记信息。8.1.1.3地税方从就业中心导入单位和个人登记信息对只参加失业保险的登记户,就业中心按规定的社保编码编写规则编写社保编码,通过介质导入地税业务系统,覆盖地税系统中原有的社保编码。其人员信息由就业中心负责采集,按商定的数据格式导入地税业务系统。8.1.2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社保登记/参保登记的“社保编码”项不允许手工录入。“失业经办机构名称”增加下拉选择菜单。就业中心业务系统在收到新参加失业保险登记信息后,应反馈登记信息确认结果,系统未收到其反馈的确认信息前,在“参保登记”点“保存”,系统会自动重发登记信息;收到就业中心业务系统反馈的确认信息之后,登记信息未发生变更的,点“保存”时系统不再重发登记信息。系统在受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分以下四种情况分别处理。8.1.2.1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生育)新增失业保险登记操作员在社保登记/参保登记的“参加险种信息”项增加“失业保险”,点击“保存”,地税系统自动向就业中心业务系统传输参保户登记信息。若增加参保险种“失业保险”同时修改了原登记信息与社保中心业务系统相对应指标的,点击“保存”后,地税系统自动向就业中心业务系统传输登记信息,就业中心业务系统反馈接收确认险种登记信息,不编社保编码。同时地税系统向社保中心业务系统传输变更信息。在数据比对到系统上线期间,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失业保险登记的,由业务系统批量传输该期间新增失业保险户登记信息。8.1.2.2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登记在完成“参保登记”基本信息录入后,选择参保险种为“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点击“保存”后,地税业务系统只向社保中心业务系统传送预登记信息,待接收到社保中心回传的社保编码后,于当日20:00自动向就业中心业务系统传送失业保险登记信息(包含社保编码),待接收到就业中心审核后回传的险种信息后完成失业保险登记。8.1.2.3纯失业保险登记在“参保登记”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后,“参保险种信息”仅选择“失业保险”的,点击“保存”,系统于当日20:00向就业中心业务系统传送失业保险登记信息,收到就业中心反馈的社保编码和险种登记信息后,地税系统“参保登记”的“社保编码”栏自动写入就业中心编写的社保编码。8.1.2.4已参加失业保险增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在“参保登记”的“参加险种信息”添加“基本养老保险”,点击“保存”后,系统自动向社保中心业务系统传送登记信息。对社保中心业务系统回传的社保编码,或者“参保登记”的“参加险种信息”增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后,地税系统自动与原有社保编码比对,若前后社保编码不一致的,用社保中心的社保编码覆盖原有社保编码,同时地税系统自动将社保编码不一致的结果以登记信息变更形式反馈给就业中心业务系统。就业中心业务系统接收变更的登记信息后覆盖原有社保编码。8.1.3人员信息管理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信息为基础,就业中心共享社保中心信息系统,同时参加失业和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人员信息由社保中心统一生成发送,同一人员机内码相同。只参加失业的人员,由就业中心在社保中心业务系统延伸的子系统录入参保人员信息,其机内码由社保中心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参保人员信息由社保中心业务系统发送给地税方;若该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则在同一机内码生成参加险种信息发送给地税方。接收成功后系统相应修改人员信息库中的个人参加失业保险险种标识(以“是”标识),已参加养老险的人员信息中已有的其他指标不覆盖。只参加失业险的人员信息中所有指标均写入人员信息库。失业险参保人员信息指标:包括参保单位名称、电脑编码、社保编码、社保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件名称、个人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社会保险号、社保机内码、姓名、性别、民族、户籍类型、户籍所在地、出生日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年月)、家庭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e-mail、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职称、职务、连续工龄(几年几个月)、工资来源(1财政全拨□ 2、财政差拨□ 3、非财政□)、人员身份(1、城镇职工2、机关公务员3、事业单位人员4、城镇个体工商户5、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6、本省农民工7、外省农民工8、离退休返聘人员9、外籍人员10、下岗失业人员 11、灵活就业人员 12、失业人员 13、4050补贴对象14其他人员)、用工性质(1、机关公务员□ 2、事业单位员工□ 3、原全民固定工□ 4、全民带集体混岗工□ 5、集体工□6、城镇合同制工人□7、农村合同制工人□8、临时工□ 9、其他□)、参保险种、首次参保日期(年月)、本次参保年月、参保个人状态标志(正常、退保、停保、退休、死亡、移出)、减员时间、减员原因8.1.4费种鉴定地税业务系统收到就业中心业务系统回传的登记确认信息后,由税管员进行费种登记,其中社保登记/费种登记/费种登记信息”的“费种”栏中自动写入“失业保险费”。系统在社保登记/费种登记/费种鉴定信息的“失业保险”费目中增加“农民工缴费”(费率为“1%”)和“农民工不缴费”(费率为“0”)两个选项。8.1.5变更登记已参加失业保险费的登记户, “参保登记”中修改了与就业中心业务系统相对应的登记指标,点“保存”,或其税务登记中的上述社保登记指标发生变更的,系统自动向就业中心业务系统传送变更信息。8.1.6注销登记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未全部减员的,不允许注销失业保险种登记。8.2 申报征收失业保险费依托现有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模式实现明细申报(包括内外网)。明细人员申报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必须与养老保险费一致。8.2.1修改《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8.2.1.1开放缴费基数填报功能在“失业保险费”栏目下,并根据每个人所参保的险种确定是否开放该人员“失业保险费”栏目下的“缴费基数”填报功能。8.2.1.2自动带出缴费对象、费率即根据“参保单位类型”自动带出“缴费对象”、费率,对于企业单位申报,明细表中“缴费对象”带出职工个人、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默认为职工个人。职工个人的费率为1%,农民工(缴费)的费率为1%,农民工(不缴费)的费率为0,缴费金额自动计算得出;对于有雇工个体户申报,明细表中“缴费对象”带出个体户雇工,费率为1%,缴费金额自动计算得出。8.2.1.3业务处理规则(1)选择“数据录入”方式的,参保人员未登记的险种的相关栏不允许填报“缴费基数”;选择“介质导入”方式的,申报的参保人员姓名、个人社保号、申报的险种应与征管系统登记的参保缴费人员信息一一对应,不一致的提示“当前申报人员与参保人员不一致”及不一致的具体内容(如某某人未参加某险种,不允许申报该险种!)。在数据录入申报方式下,明细表中“缴费情况”失业保险费列为默认显示,自动带出费率。系统默认对失业保险标识为“是”的明细人员,在录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时,自动带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带出后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允许修改,但不能低于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失业保险标识为“否”的明细人员,缴费基数置灰,不自动带出也不可录入;对失业保险标识为“是”而基本养老保险标识为“否”的人员,需录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置灰,不自动带出也不可录入。明细表中失业保险缴费金额根据对应的费率自动计算;汇总申报表根据明细表中的该费种缴费对象合计缴费金额生成对应的汇总数据,其中单位缴费金额可以就高修改,个人部分不允许修改。(2)在一次申报中,同一所属期的养老保险费与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月数必须一致,否则不允许申报并提示“缴费月数不一致,请分别申报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3)在一次申报中,同一所属期的失业保险费缴费人员缴费月数不一样的对象,不能在同一张申报表中申报。(4)在一个设区范围内(省直属局视同一个设区内),同一所属期内同一个参保人员的失业保险费不允许重复申报缴纳。(5)明细表中,失业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上限放开。(6)参保单位进行“补充申报”和“查补申报”时,费款所属期的起始月份不能超过本人的“首次参保日期”的当月。(7)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系统不允许申报并提示:“××已达退休年龄,不允许申报!”。(8)对于核定户申报失业保险费“正常申报”的,失业保险费对核定的人数不能分次申报,系统对没有按核定的人数、基数一次性申报的进行限制,并提示:“本次申报失业保险费缴费人数、基数与核定的人数、基数不符!”。明细人员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自动带出,可往高修改,但不得低于申报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充申报”的,明细表中的人员按现有核定的人员、缴费基数按核定标准带出,人员可以删除,缴费基数可往高修改,但不得低于申报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查补申报”的:A、申报人员按该户现有人员带出,可删除部分人员。如果该户在查补的费款所属结束日期内有核定的,则《明细表》中个人缴费基数按查补的费款所属结束日期已核定的人员基数带出;对于当时没有核定的人员(后来新增的人员)的基数按已核定的人员中最低的基数标准带出。带出的缴费基数允许往高修改,但不得低于申报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B、如果该户在查补的费款所属结束日期内整户未核定而在查补的所属年度内以后日期有核定的,则《明细表》中个人缴费基数均按查补的所属年度内以后日期最近一次已核定的人员中最低的基数标准带出。带出的缴费基数允许往高修改,但不得低于申报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C、如果该户在查补的费款所属期内整户整年未核定的,则《明细表》中个人缴费基数自行录入,但不得低于申报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2.2修改《社会保险费申报表》8.2.2.1开放“失业保险费”栏目填报功能即开放栏目下的“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的“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填报功能。8.2.2.2 “失业保险费”栏目的汇总数据由《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中的“失业保险费”明细数据汇总得出(包括核定户)。其中:“单位”栏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数据由“职工个人”栏和“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栏对应项的合计数得出,可修改但必须大于或等于“职工个人”栏和“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栏对应项的合计数;“职工个人”栏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由《明细表》中“缴费对象”为“职工个人”对应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合计得出,且不可修改;“农民工缴费”栏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由《明细表》中“缴费对象”为“农民工缴费”对应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合计得出,且不可修改;“农民工不缴费”栏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由《明细表》中“缴费对象”为“农民工不缴费”对应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合计得出,且不可修改;“个体工商户—雇主”栏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数据由“个体工商户—雇工”栏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数据默认得出,可修改但必须大于或等于“个体工商户—雇工”栏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个体工商户—雇工”栏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数据由《明细表》中“缴费对象”为“个体工商户—雇工”对应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合计得出,且不可修改;8.2.3修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管理”模块(1)明细基数核定区增加失业保险费明细基数核定区,当光标移到汇总基数核定区中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农民工(缴费)或农民工(不缴费)栏时,明细基数核定区转换到失业保险费明细基数核定区。失业保险费明细基数核定区的“缴费对象”根据费种鉴定信息带出职工个人、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提供选择,默认为职工个人。(2)汇总基数核定区的失业保险费“单位”“申请缴费基数”列应满足:单位的申请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的申请缴费基数 农民工(缴费)的申请缴费基数 农民工(不缴费)的申请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费已核定明细人员中最低的缴费基数×(单位的申请参保人数-职工个人的申请参保人数-农民工(缴费)的申请参保人数-农民工(不缴费)的申请参保人数),如果小于则自动调整。(3)汇总基数核定区的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的“申请缴费基数”列,根据失业保险费明细基数核定区个人明细加和得到,不可修改。(4)明细基数核定区核定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高后,系统自动按新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高汇总基数核定区和明细基数核定区的缴费基数。(5)明细基数核定区支持录入和导入数据功能。(6) 将光标移至汇总基数核定区中“职工个人”【或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的“申请缴费基数”栏,点击“默认平均”按钮,系统自动把汇总基数核定的“申请缴费基数”平均分到明细基数核定区对应的“职工个人”【或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的缴费基数上。8.2.4修改“外网参保人员信息下载”模块通过外网“人员信息下载”模块下载的参保人员信息指标增加人员“参保险种”(包括养老、失业)标识。8.2.5修改“社保企业端软件”(1)职工信息登记页面增加缴费基数批量录入功能。(2)费种信息维护的默认配置中,把“农民工不缴费”费率改为“0”;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雇主费率为18%,个体工商户雇工费率为8%。(3)申报管理中明细表,“缴费情况”失业保险费列默认显示,从默认配置中带出费率。职工信息登记中有录入缴费基数的,对于参加险种标识为“是”的明细人员,缴费基数同步带出,带出后的缴费基数允许修改,但修改后的缴费基数不能低于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参加险种标识为“否”的明细人员,缴费基数不带出,同时也不允许录入。若职工信息登记中未录入缴费基数的,参保险种均为“是”的,明细表中录完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后,同步带出相同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修改,但不能低于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对其中一险为“否”,另一险为“是”的缴费人员,只可以录入该人员参保险种为“是”的缴费基数,为“否”的不可录入。明细表中失业保险缴费金额根据对应的费率自动计算。(4)汇总申报表。在明细表中已录入明细申报数据的费种,在汇总申报表中应根据明细表中的缴费对象生成该费种对应的汇总数据。8.3查询统计8.3.1参保登记底册查询在查询结果中,“登记参保人员”中失业人数要生成。“实际参保人数”中失业人数要生成。8.3.2参保登记明细查询在输出结果中,在“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后加“失业经办机构名称”一列。8.3.3参保人员申报情况查询 在查询条件中增加“险种”的选择,以下拉的形式选择(分五险选择,目前只可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它三险置灰),在输出结果中的“缴费险种”后增加“费目”列。“险种”不选时,养老和失业一并查询,且“缴费基数合计:”按养老险统计。8.3.4未申报单位查询查询条件选择失业保险费时,输出结果“未申报单位情况一览表”时,要跟养老保险一样点“电脑编码”时能够展开,查询到未申报统计情况,包括参保人数、已申报人数、未申报人数、已缴费人数、未缴费人数。点击“人数”时要能看到失业险人员未申报明细。8.3.5参保个人信息查询在查询条件中增加“险种”的选择,以勾选的形式选择(分五险选择,目前只可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它三险置灰),在输出结果中的“参保人员情况一览表”中的“社保机内码”后增加“参保险种及首次参保日期”列,“参保险种及首次参保日期”列下再分为“养老”、“养老险首次参保日期”和“失业”、“失业险首次参保日期”四列,参加险种以“是”、“否”标识参加险种情况。勾选表示查询含参加勾选的险种。导出XMLT 和EXCEL表增加“险种”列,列中分“养老”和“失业”两个险种,以“是”、“否”标识参加险种情况。删除现有的“参保年月”列。8.3.6个人信息接收异常情况查询在查询条件中增加“险种”的选择,以下拉的形式选择(分五险选择,目前只可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它三险置灰),在输出结果中的个人信息接收异常情况一览表中“姓名”列后增加“参保险种”列。8.3.7参保单位人员接收情况查询 在查询输出结果中”参保人员接收情况一览表”中的”失业”险列中的人数要统计出来。8.3.8已参保人员花名册在查询条件中增加“险种”的选择,以勾选的形式选择(分五险选择,目前只可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它三险置灰),在输出结果中的参保人员情况一览表中在社保编码后增加“参加险种及首次参保日期”列,“参加险种及首次参保日期”列下再分为“养老”、“养老险首次参保日期”和“失业”、“失业险首次参保日期”四列,参加险种以“是”、“否”标识。勾选表示查询含参加勾选的险种。删除现有的“参保日期”和“首次参保日期”列。8.3.9参保单位数据交互历史纪录查询在查询条件中增加“险种”的选择,以下拉形式选择(分五险选择,目前只可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它三险置灰)。在“发送新参保单位登记信息”、“发送参保单位变更信息”、“接收参保单位审核信息”等查询条件的输出结果中增加“经办机构名称”和“险种”列。把“发送参保单位入库信息”查询条件的输出结果中的“养老缴费基数”、“养老费率”、“养老缴费金额”,改为“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同时增加“经办机构名称”列。8.3.10参保个人数据交互历史纪录查询在查询条件中增加“险种”的选择,以下拉形式选择(分五险选择,目前只可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它三险置灰)。在“接收人员增减员信息”、“接收人员变更信息”等查询条件输出结果中增加“经办机构名称”和“险种”列。把“传送个人缴费明细”信息查询条件的输出结果中的“养老缴费基数”、“养老费率”、“养老个人缴费金额”,改为“缴费基数”、“费率”、“个人缴费金额”,同时增加“经办机构名称”列。8.3.11地税方发送数据综合查询在查询条件中增加“险种”的选择,以下拉形式选择(分五险选择,目前只可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它三险置灰)。在输出结果中增加“险种”列(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8.3.12地税方接收数据综合查询在查询条件中增加“险种”的选择,以下拉形式选择(分五险选择,目前只可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它三险置灰)。在输出结果中增加“险种”列(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8.3.13社保方发送数据综合查询在查询条件中增加“险种”的选择,以下拉形式选择(分五险选择,目前只可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它三险置灰)。在输出结果中增加“险种”列(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8.3.14社保方接收数据综合查询在查询条件中增加“险种”的选择,以下拉形式选择(分五险选择,目前只可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它三险置灰)。在输出结果中增加“险种”列(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8.3.15社保传送补缴信息查询在查询条件中增加“险种”的选择,以下拉形式选择(分五险选择,目前只可选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它三险置灰)。在输出结果中增加“险种”列(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8.4.数据交换与维护 8.4.1数据交换每个工作日20:00点以地税销号的入库金额自动生成《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入库统计表》(表一)、《参保人员缴费入库明细表》(表二)后传给社保经办机构。目前暂只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数据传送对应社保经办机构。表二中只有月缴费基数没有个人缴费金额的表明参加该险种但个人不缴费。费款入库流程与税收一致。表一: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入库统计表征收机关电脑 编码社保编码参保单位名称险险种缴缴费性质费费款起始日期费费款截止日期缴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元)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元)入入库日期税税票号传传送时间社社保经办机构单单位个个人单单位个个人单单位个个人                                制表日期: 年月日填表说明:此表数据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中“单位”和“个人”的数据自动生成。其中,1、电脑编码使用地税编码;2、“费款起始日期”和“费款截止日期”系申报表中“费款所属日期”的前后两段时间;3、“缴费人数”指个人缴费人数合计。4、缴费基数为此笔缴费的总基数;5、参保单位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性质的缴费应分别申报,生成一条记录。表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入库明细表参保单位名称:社保编码: 机机内码姓名身份证号码险种缴费性质费款起始日期费款截止日期缴费月数缴费基数(元)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金额(元)传传送时间                 制表日期: 年月日填表说明:此表由《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数据自动生成。其中1、缴费月数正常缴费的为1个月,其他则为补缴的月数。2、缴费基数为此笔缴费的总基数。3、“个人缴费比例”即个人费率。4、参保个人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性质的缴费应分别申报,各生成一条记录。8.4.2系统维护8.4.2.1参保单位社保登记信息维护社保登记状态、社保级次、单位类型(1)单位类型:分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城镇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有雇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党机关、基层自治组织、其他单位。(2)社保登记状态:分为正常、非正常、注销;与税务登记状态有区别,税务登记状态非正常不等同社保登记状态非正常。社保登记状态为非正常时,缴费单位只能清缴社保欠费,不能正常申报。8.4.2.2参保人员社保登记信息维护国籍、人员身份维护、参保年龄、户籍类型、企业减员类型。(1)人员身份类型:提供身份类型名称、参加费种、费率等项目的关联维护。现有需要维护的身份类型包括:城镇职工、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本省农民工、外省农民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外籍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 、4050补贴对象、其他人员。(2)户籍类型:城镇、农村(3)减员类型:转出、停保、退休、退保、死亡。8.4.2.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维护失业保险机构名称、代码、社保级次、对应税务机关的维护。按照经设区市就业管理中心确认后的本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码和名称以及与各地税征收机关对照关系进行维护。(1)社保级次省、市、县区,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相对应,维护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应社保费的入库级次。(2)对应地税机关的维护维护同级地税机关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对应关系。8.4.2.4缴费申报征收维护扣缴人信息(与参保人相对应)、申报截止日期、缴费截止时间、费种、费性、费率、单位比例、个人比例、社平工资维护等。(1)申报截止日期:申报截止日期必须唯一,可维护。(2)缴费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必须唯一,可维护。(3)费种:开放失业保险费为在用状态。(4)费性:费性指正常申报、利息、稽核查补、政策性补缴、年度结算。(5)费率、单位比例、个人比例:提供个人身份与费率、单位比例、个人比例的定义维护。(6)社平工资: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年度等)对社平工资进行维护。8.4.2.5失业保险费收入会统维护(1)失业保险费种科目维护:根据相关财务规定,维护费种科目。(2)失业保险费年度时间维护:维护社保费的年度起始和终止时间。(3)对帐监控:监控与银行、国库、财政专户的费额对帐查询、监控与修正的功能。维护对帐的时间。(4)失业保险费收入计划维护:计划录入及查询。8.4.2.6社保管理、查询(报表)维护包括表报设计,表报生成时间维护等。8.4.2.7社保接口维护查询接口数据状态、接口数据生成程序的运行结果,手工运行接口数据生成程序。(1)接口传送内容包括:A、参保单位登记信息:受理期内,每日传送。B、参保单位变更信息:每日传送。C、缴费入库信息(含单位和个人)(2)接口接收内容包括:A、参保单位登记审批信息B、参保人员登记(包括增减员)信息:受理期内,每日传送。C、参保人员变更信息:受理期内,每日传送。D、参保单位变更确认信息E、缴费入库确认信息(含单位和个人)8.4.2.8定时作业维护定义作业的名称、内容、运行权限、监管权限、运行时间。8.4.2.9权限维护含维护权限、审批权限、操作权限、查询权限的管理及授予等。 8.4.3数据交换规则8.4.3.1单位信息交换规则(1)参保登记信息按原有接口传送社保前置机,由社保中心和失业中心根据参加的险种进行审批,审批后反馈地税(先审批先反馈),当社保或失业中心反馈登记审核时,地税按机构接收,并回写社保编码(若为纯失业户或先登记失业,由社保接口取社保编码)。(2)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按原有接口传送社保前置机,失业中心接收后修改登记信息。(3)失业保险费款入库后传送社保中心前置机,失业中心到前置机读取数据。8.4.3.2个人信息交换规则失业险参保人员的个人机内码必须与养老一致,若新增人员只参加失业,需通过接口向社保中心业务系统取个人机内码,增减员操作后必须通过社保中心前置机传送给地税。8.4.3.3社保编码覆盖原则失业险社保编码必须同养老和工伤生育险社保编码一致,地税接收按养老 工伤生育 失业的逻辑关系覆盖,即养老险社保编码可以覆盖失业险编码和工伤生育险传送的社保编码,工伤生育险社保编码可以覆盖失业险社保编码,失业险社保编码不可以覆盖养老和工伤生育险的社保编码。?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序号内容1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详见具体合同乙方(中标人)名称、地址:详见具体合同项目现场名称:详见具体合同2技术规格和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3交货方式3.1履约方式:采用现场交货方式,并安装调试完成,经最终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3.2履约地点: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及其他甲方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与条件4.1第一次付款。项目初步验收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交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初步验收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60%。4.2第二次付款:项目终验通过,乙方向甲方提交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报告》,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4.3 第三次付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质保期维护服务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注:甲方向乙方支付每笔款项时,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由乙方开具的等额的国家法定发票。5合同进度及验收: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下达开工令后的60个日历日内,完成福建省地税局及其下属八个设区市地税局(不包括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地税局失业保险费明细申报软件系统的规划、需求分析、开发、测试、安装调试、培训、试点运行、推广、上线运行、售后服务等实施工作。6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7售后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质保期运行维护服务,包括现场驻点维护服务和后方技术支持服务。其间系统运行正常且无其它未了事宜,则双方代表签署确认《质保期维护服务报告》。8安全施工:乙方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9适用法律: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解释10保密:10.1甲方对本项目有保密要求。10.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内部保密和安全规定。乙方对甲方系统中的全部数据、系统组成与架构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则须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11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共同协商,友好解决。若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约定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违约责任:12.1未按期完工的违约责任非甲方原因,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时间按时完工(不可抗力除外),各阶段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当期应付合同款中予以扣除。此项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当此项违约金超过合同金额的3%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12.2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额的银行同期同等贷款利息的违约金。12.3服务质量的违约责任系统推广上线后,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下述各类问题,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将根据每次问题严重程度按照下表对应的扣款金额从当期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问题级别扣罚金额问题描述一级10万元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瘫痪,或导致业务无法开展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性能严重下降,致使业务无法正常开展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重要数据丢失的,或引致严重数据逻辑错误乙方严重违反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如专网、外网未物理隔离,未经授权拷贝、移交保密数据等情况)乙方对紧急故障处理的服务响应时限未达要求二级3万元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部分故障,业务系统仍然可以工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系统版本未及时升级乙方对非紧急故障处理的服务响应时限未达要求三级1万元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系统问题,导致系统性能下降乙方人员违反日常工作管理规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和服务问题致使甲方及纳税人、代扣代缴人、缴费人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问题级别的定义可以补充,补充的方式为:1)甲、乙双方协商确认;2)甲方提出补充建议,由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信息化建设专家小组审核确认。12.4人力资源保障的违约责任在项目实施和维护期间的乙方实施服务团队骨干人员变化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视同违约,甲方可以无条件地按每人5万元的标准在当期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13合同解除:13.1 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2 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应用系统严重故障的,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3 乙方连续一周或累计三次不履行维护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组骨干人员或减少、撤离项目组骨干成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5 乙方转包本项目或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分包项目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6依据本合同12.1条款的约定条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7乙方出现其他违约情况,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乙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3.8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还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第五章附件—参与报价文件格式第一次(或第二次)参与报价文件 谈判项目名称: 谈判文件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开标时间:注: 需进行最终报价的报价人须将相关报价表格(第二次报价一览表空白)盖章后带至谈判现场按规定时间当场进行最终报价。 附件1报 价 书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报价。签字代表: (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 (报价人名称)(地址:)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谈判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元整。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我方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全部规定,保证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4、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后,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谈判保证金将作为损失款赔偿给贵司。6、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本谈判文件连同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将对贵我双方具有约束力。成交后若不履行谈判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视为违约,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其谈判保证金将作为损失款赔偿给贵司。7、成交后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和按标准配置,或有拆、换货物及零件等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除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外,还承担成交金额违约部分的30%的违约金。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报价人名称: (全称并加公章)电话: 传真: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 第一次报价一览表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品目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月总价付款方式工期报价保证金报价总价(含税): 大小写 注:1.此表应另册制作一套与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同装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密封,并将此信封与报价书正本一同密封。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报价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报价人代表签字: ?第二次报价一览表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谈判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竞争性谈判项目做出最终报价(人民币)如下:合同包品目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月总价备注报价总价(含税): 大小写 相关补充说明:注:此表由报价人空白盖章后带至谈判现场,在谈判结束后最终报价时填写。 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报价人代表签字: 附件3分项报价表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 1投标项目合同包2项目名称3数量及具体指标4技术服务费5检验费6保险费用7其他费用………8投标总价报价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注:此表报价若与报价一览表有出入,以报价一览表报价价格为准。附件4技术、商务偏离表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编号: 品目号项目名称谈判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响应偏离说明备注报价人代表签字:注:报价人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的技术要求及谈判文件中商务要求,逐条列入上表中。附件5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5-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 日第(项目编号)报价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报价,提供谈判文件“招标内容一览表”中规定的(合同包/品目号) (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说明以及谈判文件中所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随报价文件一同递交。3、本报价人对可能要求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报价人名称:(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 电话:传真: 报价人的资格声明 1.报价人概况: A.报价人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 电话: 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报价人资格且我方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同类项目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数量完工日期运行状况…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5-3、5-4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电 话:传 真:附件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和签署一切文件,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承担责任。被授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报价人代表签字: 性 别: 身份证号:单位: 部 门: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 邮政编码: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须双面复印) 授权方: 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被授权方: 报价代表人签字:日 期:附件5-3法人营业执照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如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 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5-4税务登记证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附上由(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税务登记证如提供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 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6谈 判 保 证 金请报价人附上谈判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附件7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报价(谈判文件编号: ),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服务费收取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之前,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成交服务费。我方如违反承诺,愿赔偿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成交服务费200%的赔偿款。特此承诺!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8报价人应交的其它资料报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报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9声 明 函致: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 ),现做如下声明:1、在此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未主动或被动地与具有《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关联关系的其他报价人共谋参与围标。我司承诺如果在资格审查或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如果发现与其他报价人存在上述关联关系,投标无效;如果成交,我司愿意无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并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或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理。2、我公司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未有任何关联关系。特此声明!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报价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10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备注:正确填写本小微企业声明函,并提供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否则视同非小微企业,按无效报价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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