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花苑住宅小区建设(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湖花苑住宅小区建设(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庄浪县南湖花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庄浪县南湖花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已经庄发改字[2013]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庄浪县紫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建主体六层框架结构住宅楼5栋,总建筑面积24090.00平方米。
2.项目概算投资:5000万元。
3.建设地址:位于南湖镇北关村。
4.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建安工程的施工。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72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所有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3.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上述标段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凉市兴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持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筑施工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安全生产负责人资格证、企业业绩列表,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一览表(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红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恕不退还)。
五、资料送达
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在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后,资格预审前需将检察机关开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项目经理IC卡送达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并领取投标人备案登记表及资格预审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8日;
1.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平凉市兴北路世纪花园B1区东门)
1.2领取及送达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提供报名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逾期不领资格预审文件者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资格预审时间:2014年3月13日;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3月18日;
3.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4.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4日15:00时;
5.费用:资格预审文件200元/份,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注意事项
1.本公告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甘肃省外建筑企业必须在甘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取得《甘肃省外企业进甘备案手册》的方可报名。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紫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庄浪县宏祥住宅小区院内
联系人:赵建勤
电 话:153*****965
传 真:—
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望台巷1号
联系人:王 琦
电 话:180*****16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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