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或受托处置下述2户债权,债权的金额、状况见下表,2户债权的债务人均位于邯郸市。截至各债权基准日,拟处置债权资产本金合计278,994,875.98元,利息合计89,464,983.21元,本息合计368,459,859.19元。我公司拟进行公开打包处置,现予以公告。关于拟打包处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华融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债权信息见下:
单位:元
编号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本金余额 | 基准日 | 截至基准日利息 | 抵押资产情况 | 担保人 | 诉讼情况 |
1 | 邯郸市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邯郸 | 219,994,875.98 | 2021年6月21日 | 88,065,747.97 | 债务人名下坐落于邯郸市陵西大街西侧两宗居住出让用地。其中一宗使用面积为18869.14平方米平方米;另一宗使用面积12848.4平方米。债务人名下坐落于邯郸市丛台区长青路以南金豪庭小区3号-7号楼及楼间商业、南北区地下车库。 | 抵押人:邯郸市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宋改云、李国权、孔祥山 | 执行中 |
2 | 邯郸市旭泰贸易有限公司 | 邯郸 | 59,000,000.00 | 2016年4月30日 | 1,399,235.24 | 邯郸市裕隆化工有限公司以其位于邯郸市磁县煤化工园区内的工业用地194896.20㎡ 及其地上厂房327.61㎡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 抵押人:邯郸市裕隆化工有限公司 保证人:李怀平、李善恒 | 执行中 |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各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二十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刘先生、孙女士,电话:****-********、180*****680、185*****73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先生,****-********。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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