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客车配件加工制作委外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客车配件加工制作委外项目采购公告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现就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客车配件加工制作委外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品 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工作地点地 |
1 | 客车配件加工制作 | 辆 | 630 | 合肥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1)报价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 (2)报价人需具备良好信誉,与铁路单位有长期合作经验,并能够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报价人需提供近2年在国铁集团所属企业从事同类业务的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近2年财务报表。 (4)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相关操作证的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严禁转包或分包。 5.报价人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不接受国铁集团发布的被限制过的报价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期内报价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om)”、“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网页截图。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二楼会议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1年11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11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二楼会议室。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机辆分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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