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智慧中线一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智慧中线一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智慧中线一期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水北调中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信息化发展与工程建设运行、企业经营发展同频共振。南水北调中线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基于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批复的自动化调度与运行管理决策支持系统,由应用系统、应用支撑平台、数据存储与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系统、系统运行实体环境六大部分组成。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数字化转型的时代背景下,中线建管局在全局性、前瞻性、总体考虑的情况下于2019年至2020年组织开展了《南水北调智慧中线顶层设计规划报告》编制工作,统筹指引中线建管局智慧化的未来发展。

本次智慧中线一期设计项目按照“突出核心、联系实际、充分利旧、持续演进”的总要求,主要聚焦中线核心业务需求,实现输水调度智能化和业务数据全面集成共享,同时基于输水调度智能化和业务数据集成的需求,同步推动传统基础设施向数字基础设施转型,做好和业务需求相适应的数字化基础设施的设计,做好智慧中线网络安全体系和数字化制度标准体系设计,为智慧中线设计、建设、运行各项活动提供统一遵循。

2.2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开展南水北调智慧中线一期设计项目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设计工作及相关咨询及服务工作。具体包括:输水调度智能化专项设计、业务数据集成共享专项设计、数字化基础设施专项设计、网络安全体系专项设计和数字化制度标准体系专项设计五个部分。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 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阶段工期6个月,签定合同后120天,提交初步设计初审稿,签定合同后180天,提交初步设计终稿。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依据项目建设计划及进度而定,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的资质条件要求:

①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综合资信甲级证书或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咨询单位专业资信甲级证书;

(3)具备水利信息化咨询和设计项目业绩;

(4)近三年(2018、2019、2020)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满三年的以成立年份开始);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明确牵头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拟派,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需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2日~17日每日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购买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购买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扫描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czbdl@yeah.net)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投标人支付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投标人所留邮箱(若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电子方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网站(www.nsbd.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水北调中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

联系人:周围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外环西路26号院2号楼

联系人:张安岭

电话:136*****958

附件:

警示书

1.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准向供应商索要财物、回扣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好处。

2.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准私下联系投标人,透露任何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信息。

3.投标人不准串标、围标、抬标。

4.投标人不准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或变相给予好处。

5.投标人不准伪造、借用、盗用资质(格)参与招标。

6.各相关单位、人员一旦发现上述行为,请向我公司纪检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7.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制,不得修改格式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表格、附、注、括号及括号内的提示内容),如“(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在此位置签字或盖章后,仍不能删除“(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字样,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

8.设计人须派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与设计人有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在职职工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经发包人同意,本合同实施期间内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更换。否则,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经发包人同意更换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后,方可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发包人批准的休假、公差、不可抗力除外。

作者: 编辑:李东君

标签: 设计项目 南水北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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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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