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浔江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泉州市浔江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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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浔江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泉丰发改审[2021]3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浔江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浔江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丰泽区浔江路33号泉州市浔江小学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为********元,建筑面积 4382.13㎡,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泉州市浔江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工程造价为********元,总建筑面积:4382.13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41.19m2。建筑占地面积:1027.63m2,地上5层、地下1层,檐口高度21.10m,跨度8.7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泉州市浔江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安装、智能化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元,建筑面积 4382.13㎡,檐口高度21.10m,跨度8.75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元,建筑面积 4382.13㎡,地上5层、地下1层,檐口高度21.10m,跨度8.75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省、市质量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0日。2020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要求执行,其中:
①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②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09时00分2021年11月19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1年12月7日 17:00 (北京时间)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9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 (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规定执行);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0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采用在线开标签到、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开标签到、解密及验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浔江小学

地址:丰泽区浔江路33号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225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栋2408

邮编:/

电子邮箱:xmtyqz@126.com

电话:********7877、181*****168

传真:/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丰泽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 A 幢市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联系电话:****-********

公告基本信息

招标公告:泉州市浔江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5 00: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11-15 09: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1-11-19 17:0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网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1-12-08 10:00:00

文件售价:0

元元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发布媒体: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源URL:http://47.97.97.86/ebid/website/evaMain.jsp?clsid=BID_BULLETIN&pid=10327&evaid=-431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建设 综合楼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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