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采购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采购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采购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湖滨路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技术用房一套(450-500㎡),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邻街、办公用房在同一楼层,有房屋房产证;交通便利,停车方便,便于群众办事。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4.1、招标文件中没有歧视性条款;

4.2、办事大厅为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便民、交通便利等条件的要求;

4.3、由于区域范围受限,符合此条件的房源稀少,从招标公示至招标截止日期仅有一家响应。

考虑以上情况,此次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平顶山市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东北角西湖明珠营销中心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黄少华

平顶山市污水净化公司

经济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赵登伟

平顶山市商贸局

经济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潘书丽

新杰行汽车销售公司

经济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王新凯

平顶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蔡海旺

平顶山市卫东区教体局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1年11月22日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滍阳路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

联 系 人:焦女士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瑞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9*****444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秀水名居1号楼

发布人:河南瑞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11 月 12 日

附件-专家论证表.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乡一体化 技术用房 论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瑞之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