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高新产业园立体停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创投高新产业园立体停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创投高新产业园项目立体停车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本项目包含4组10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每组车位数38个,共有152个车位,包含钢构4套、升降机4台、转盘4台、台车4台、载车固定盘152个,电控系统4套、地基基础及消防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发包人要求为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770.08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 |
建设单位: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创投高新产业园项目立体停车库工程 | |
招标代理单位: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工业用地以南,卓越东街以东,现状工业用地以西 | |
总投资(万元):770.08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4组10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每组车位数38个,共有152个车位,包含钢构4套、升降机4台、转盘4台、台车4台、载车固定盘152个,电控系统4套、地基基础及消防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发包人要求为准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01月25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3开标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联系人:王庚 | 联系电话:173*****383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8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GC20211-1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创投高新产业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区改革发展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审字[2020]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立体停车库工程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创投高新产业园项目立体停车库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工业用地以南,卓越东街以东,现状工业用地以西; 2.3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包含4组10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每组车位数38个,共有152个车位,包含钢构4套、升降机4台、转盘4台、台车4台、载车固定盘152个,电控系统4套、地基基础及消防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发包人要求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021年12月10日开工,2022年1月25日竣工。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专项债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招标控制价:770.0810万元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设备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训试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配备技术负责人须持有起重机械设备特种设备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全部成员(包括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籍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在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带二维码的网页截图,扫二维码可查,无二维码的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无法查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自行组成联合体并标明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近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1月12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3开标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5.2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7.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7.2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址:www.ccwl2001.com.cn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8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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