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移动式汽车排放监测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南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移动式汽车排放监测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2021-87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移动式汽车排放监测设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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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移动式汽车排放监测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查询之日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11月11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9eafdd9bd0d********.html" target="_blank">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zggzy.com/) | |||||||||||
3.方式:潜在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成功后,按网上提示即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详见********9eafdd9bd0d********.html" target="_blank">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9eafdd9bd0d********.html" target="_blank">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9eafdd9bd0d********.html" target="_blank">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nzggzy.com/)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eafdd9bd0d********.html" target="_blank">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9eafdd9bd0d********.html" target="_blank">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3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且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南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 |||||||||||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南都路与张衡东路交汇处附近西 | |||||||||||
联系人:胡林坡 | |||||||||||
联系方式:185*****69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常诚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 | |||||||||||
联系人:赵以琳 | |||||||||||
联系方式:156*****58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以琳 | |||||||||||
联系方式:****-******** 156*****582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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