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人才用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次)
哈尔滨学院人才用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次)
哈尔滨学院人才用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次)
招标编号:CS0100G21035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学院人才用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国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学院人才用房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次)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南岗区复旦街177号(哈尔滨学院职工公寓院区内)
2.3招标范围:电梯设备、运输、保管、安装、调试以及质保期两年内维护及检验的全部费用,从电梯机房内电源箱到电梯控制箱之间线缆由投标方负责。包括2台18层18站式消防电梯(兼无障碍电梯)(载重量1000kg);2台8层8站式客梯(兼无障碍电梯)(载重量 1000kg)。
2.4拟计划供货期为2022年4月1日-4月16日、安装期为2022年4月16日-2022年5月31日,具体日期由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另行确定。加工期间至运输期间如因其他原因造成逾期提货,将不再另行支付保管费。
2.5交货地点:哈尔滨南岗区复旦街177号(哈尔滨学院职工公寓院区内)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质量标准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 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必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电梯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代理授权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电梯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在开标时发现同一品牌有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相关投标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就本项目投标所代理的电梯须具备该品牌的电梯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代理商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企业符合本项目关于电梯制造企业的相关要求。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17时00分至 2021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07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建设网-黑龙江工程招标网(http://zfcxjst.hlj.gov.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一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9.3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4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9.5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 7 号
联 系 人:姜东奇
电子邮件:hljgzzbdl@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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