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保安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保安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保安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ZJ037
项目名称:徐州市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保安劳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检察院机关办公楼配备人员不得低于9人,办案中心配备人员不得低于3人。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服务期限一年,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11月19日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1年11月19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方式:详见附件。
3、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七开标室(341房间)。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七开标室(341房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1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七开标室(341房间)。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剑飞
电话:****-********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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