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智慧城市二期建设-安吉全域智慧旅游数字化二期(文旅专有云)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安吉县智慧城市二期建设-安吉全域智慧旅游数字化二期(文旅专有云)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安吉县智慧城市二期建设-安吉全域智慧旅游数字化二期(文旅专有云)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安吉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安吉县智慧城市二期建设-安吉全域智慧旅游数字化二期(文旅专有云)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文旅专有云平台需求,整体的服务器采用高性能版本机型,同比提供更多的可发放资源。本次需扩容提供资源情况如下:ECS云主机,共享模式下提供可发放资源CPU约3096核,内存约17424GB。RDS云数据库,资源约CPU 225核,内存997GB,存储约21.86TB。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文旅专有云将文旅的私有云建立在大数据局的政务云中,在大数据局的政务云架构上开辟出符合文旅业务架构与安全性要求的专属云平台系统。本期建设主要以高频使用的资源ECS云服务器和RDS云数据库为主,以保障当前这两项紧缺资源,构建安吉智慧旅游大数据管理应用、安吉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电商应用、安吉绿色智慧旅游分析决策应用做好基础资源保障。
由于大数据局的政务云由浙江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并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维护能力。为保证政务云平台建设的技术一致性、整体性和技术服务延续性,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和有关法规,符合下列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文澜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镇祥和路178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060
传真:/
地 址:湖州市安吉县第一国际城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产投集团项目管理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湖州市安吉县第一国际城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41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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