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
二、项目需求
本公司拟在国家发改委注册发行企业债券(品种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
三、招标控制价:年承销费率0.15%(含)-0.20%(含)。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主承销商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2、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监管部门处罚以致于不能正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
4、2020年1月1日以来有成功发行的企业债券项目案例,且在发行中担任主承销商(不包括联席承销商);
5、投标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的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中,需获得B类及以上评价结果;
6、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并提供社保证明;同时项目负责人五年内不得在三家(不含)以上证券机构任职,并提供五年内全职工作履历证明。(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资料、履历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按要求提供本次债券余额包销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一)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 11 月 22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凭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如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富华招标代理窗口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售价:每套600元,由招标代理收取,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四)其他说明:投标人必须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 12 月 3 日上午 8:30-9:30 。
(二)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 3 日上午 9 :30 。
(三) 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七、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一)招标单位: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通海路3号东和大厦;
(三)联系人:潘经理;
(四)电话:********110;
(五)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地址: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富华招标代理窗口(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建设大厦一楼);
(七)联系人:吴维东
(八)联系电话:159*****12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异议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异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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