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技改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技改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结果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后,应当公开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月,新疆天蓝蓝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技改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将报告内容予以公示,详细请看附件,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将意见反馈至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保贵联系电话:180*****996

新疆宜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 危险废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