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双辽市兴城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双辽市自然资源局以划拨方式向你方出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电子监管号为 ********19A00550,宗地四至为东至东一路、西至西辽河大桥、南至集锡公路、北至长郑公路,面积为1963.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划拨价款为29.2487万元。
经你单位申请,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为双自然资闲定字〔2021〕1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自然资源部53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请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双政文〔2021〕168号)我局依法无偿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请你方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我局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
我局联系人:王杨联系电话:****-*******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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