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招标文件

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招标文件

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C-06-21055)

招标人

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7bb3a4c4-7989-4ea1-a08b-ea*******dc4.html#_Toc********5">第一章招标公告............................................................. 1

********/7bb3a4c4-7989-4ea1-a08b-ea*******dc4.html#_Toc********6">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

********/7bb3a4c4-7989-4ea1-a08b-ea*******dc4.html#_Toc********7">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7bb3a4c4-7989-4ea1-a08b-ea*******dc4.html#_Toc********8">二、投标须知............................................................. 5

********/7bb3a4c4-7989-4ea1-a08b-ea*******dc4.html#_Toc********9">第三章建设项目承包合同.................................................... 16

********/7bb3a4c4-7989-4ea1-a08b-ea*******dc4.html#_Toc********0">第四章评标办法............................................................ 37

********/7bb3a4c4-7989-4ea1-a08b-ea*******dc4.html#_Toc********1">第五章附件................................................................ 42

********/7bb3a4c4-7989-4ea1-a08b-ea*******dc4.html#_Toc********2">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53


********1">第一章招标公告

********">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0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二)建设地点:叶榭镇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拟为叶榭镇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进行屋顶除锈、刷冷底子油、新做卷材防水屋面SBS改性沥青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工期:30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程备案标准,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六)最高投标限价:13.4559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单位于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至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1楼领取招标文件(文本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节假日除外)。

注:投标单位需提交的材料需与第二条合格投标人相应的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下午13:00~13:30(北京时间)。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1楼。

七、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1楼。

九、本次招标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在“上海松江”政府门户网站叶榭频道(https://www.songjiang.gov.cn/shsj_yexie/index.html)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水林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1楼

邮编:201620

联系人:封怡杰

电话:135*****642


********6">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7">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规定

1

项目名称

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2

建设地点

叶榭镇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

3

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为叶榭镇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进行屋顶除锈、刷冷底子油、新做卷材防水屋面SBS改性沥青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

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管理、包固定单价、包验收通过的工程总承包

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程备案标准,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6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工期要求

总工期:30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已落实

9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0

工程计价方法

采用《上海市预算定额(2016)》计价

1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投标保证金

无需提交

13

招标文件发放

详见《招标公告》

14

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不集中组织,各投标人请自行前往

15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文件一份(GBQ6或QYS格式的电子版光盘或U盘)

16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均采用A4纸双面印制,标书封面不得使用硬封面包装;

(2)技术标书文字部分统一采用宋体小4号字,行距采用1.5倍。

17

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8

开标

详见《招标公告》

1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0

招标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455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8">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1 招标单位: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1.2 项目名称: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4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叶榭镇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

2.2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为叶榭镇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进行屋顶除锈、刷冷底子油、新做卷材防水屋面SBS改性沥青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完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3、项目招标内容

3.1 本次招标中标人须完成的工作内容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招标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内容及工程规范所示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内容及要求。

3.2 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漏项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工程量增减和新增项目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并按实际数量结算:详见第三章建设项目承包合同。

4、工程管理要求

4.1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管理、包固定单价、包验收通过的承包方式。

4.2 承包单位应提供可能与本项目发生交叉干扰的专项工程的配合及协调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4.3 项目质量要求:

(1)本项目质量需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检测方法中给出详述。

(2)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的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沪府(97)第54号令、(2010)第52号令修正执行。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与其执行的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国家和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相关规定、施工技术标准。

(3)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给予中标人处罚,直到清退队伍。

(4)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自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确保目标和经济惩罚措施,以资竞标。若不报,最低处罚不少于以下要求:如质量未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的,按竣工结算价2%赔偿发包人。

4.4 工期要求

4.4.1 本项目招标方要求总工期为合同签约后30日历天。

4.4.2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自报承包范围内工程工期和经济惩罚措施,以资竞标。若不报,最低处罚不少于以下要求:如因承包单位原因超过自报工期而逾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历天将处以≥2000元的罚款。

4.4.3 工程竣工,施工单位应向招标方提交竣工报告,由招标方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为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则返工时间作为工期累计。

4.4.4 本工程招标人不支付提前竣工工期奖。

4.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5.1 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控制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管线事故。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有足够的人员,以确保工地安全和已完工程的完好。

4.5.2 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二通、三无、五必须)的基本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市容、环境等的规定,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施工现场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承包人在施工时若发生因违反此类规定而被罚款的事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5.3 中标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各项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确保优质、安全、文明完成本工程的建设。中标单位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且招标方保留缓付工程款的权利。

4.6 本工程施工内容及施工技术要求:

4.6.1本工程施工中若造成本工程工作内容外原有管线、绿化、道路、设施和装置损坏,承包人应及时做好相应的加固保护和恢复等工作。

4.6.2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本工程外原有管线、设施和装置不得损害、拆除、中断,确因工程实际需要需拆除或借用本工程工作内容外的原有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墙体、管线、综合线路和装置时,应及时修复复原或加固。

4.6.3 施工方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4.6.4 开工前施工方提供《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

4.6.5 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4.6.6 开工前提供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4.6.7 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施工。

4.6.8 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施工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

4.6.9 施工期间,施工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改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过程中因违规操作,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4.6.10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6.11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督和指导,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建设单位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4.6.12 施工单位须负责合同中规定由施工单位承担有关职责。

5、工程保修

5.1 工程保修期五年,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5.2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在合同中约定为一年;缺陷责任期的计算是指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至规定的期限为止。

********">6、项目现场

6.1 承包人须接受在开工日当天的现场实况,并须清除先前的占用者或其他人可能遗留在现场的任何垃圾,并根据现场的结果自行制订相应必要措施。

********">6.2 投标人踏勘现场时应熟悉区域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临时使用的空间及周边环境、地下可能的障碍物、需要保护的现有绿化及道路交通的行车干扰和临时秩序等,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了解施工中必须拆除或挖除的障碍物等,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凡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确认现场条件和应预见到的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有影响投标报价的费用,应在投标标书中相应明细表中列出,无论是否开列费用,一经中标,不能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本工程若在施工中对本工程内容外的原有道路、绿化、管线、设施和装置等损坏,中标人应及时进行修复复原或加固保护等,所涉及费用,经现场踏勘后自行报入措施费报价中,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

6.4 本工程施工期间的供水供电由招标人在开工前负责协调。中标施工单位进场后应自装管线及计量表具,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支付,施工单位应每月向招标人缴纳水电费,该部分费用应包括在综合单价内。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排水,由中标人充分根据现场实际状况,制定施工方案,确保防止泥浆水排入市政管线,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另外,中标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市容、环境保护等的规定,若发生因违反此类规定而被罚款事件,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施工排水必须经沉淀池过滤后,方可排入就近市政雨水窨井内,各投标人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和上述要求设置沉淀池,并考虑防汛、防台需要,制定措施方案,确保排水通畅,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措施费中自报,计入总报价一次包定。中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设有专门的防汛、防台、治安、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组织机构。建立防汛、防台、治安、安全消防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并报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备案。投标人应将防汛、防台、治安、安全消防相关所有费用,计入措施项目清单,中标后包干使用。

6.5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情况,自行确定施工现场需拆除建、构筑物及拆除后建筑垃圾外运等内容,并计入措施费报价包干。一经中标后,不得再就上述内容提出费用及工期的任何要求。

6.6 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踏勘自行做好场内建筑垃圾外运费用估算等内容。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分别开列的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报价清单分别进行报价,其中运输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卸点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应按照《关于明确本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松价字【2011】第3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

6.7本工程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供施工单位使用的场地,以施工图范围为界,凡需使用该区域外的场地,必须事先获得招标人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随意搭建临时设施。本工程施工现场外接公共道路,对于公共道路的使用,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的组织调度安排,不得占用路面。对于公共道路的使用发生损坏等情况应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对于交叉干扰地段应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情况下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措施费中计取。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施工现场为由提出增加造价。

6.8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对原有成品及本工程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所涉及费用,经现场踏勘后自行报入措施费报价中,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

6.9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加班及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等费用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在措施费中按项报价,费用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再进行任何费用及工期的调整。

6.10本工程施工中须做好保证办公场所内群众正常进出及生活的安全保障措施,所发生费用计入措施费项目中,一经中标,不得再就上述内容提出费用及工期的任何要求。

6.11投标人还需向招标人和施工监理人员提供施工场地办公的房屋和设施(若需要),所需费用列入措施费中,计入总报价一次包定。

7、工程材料、制品的供应和结算原则

7.1 本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制品原则上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并保管,同时,对产品质量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全面负责。凡施工用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质保书或出厂检验合格证,且符合有关建筑材料使用规定。

7.2 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制品均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

7.3 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制品采购前应上报招标人备案,设备、材料、制品的品牌、规格和质量等级必须与招标文件、施工过程中确认样品的要求一致。中标人擅自更改设备、材料、制品已确定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所造成的重新采购、工程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7.4 因总投资原因招标人保留对目前已确定或暂定价部分的材料甲供或甲方指定乙方采购的权利。对此乙方表示理解,并确认甲方的该类甲供和指定不会额外地增加甲方责任和费用。中标人应负责该类货物的质量,交货期管理及安装等事宜。对于由招标人提供,并供应到现场的大宗材料设备,中标人须在订货所必要的时间(满足制造、运销等所需大周期)之前告知招标人送达现场的时间。

7.5防水卷材主要材料为SBS改性沥青,这种卷材具有很好的耐高温性能,热老化为低温柔性,要求-15度无裂缝;抗拉力在纵向、横向需≥80;廷伸率在纵向、横向需≥30;厚度平均值需≥3.0;耐热度为需在90度无流淌。

8、工程款项的支付办法

8.1 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承包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确定。

9、投标报价说明

********8">9.1 报价依据

(1)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提供的附件);

(2)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补充文件;

(3)工程量清单;

9.2 清单报价采用《上海市预算定额(2016)》及相应的取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9.3 材料价格参照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工料机信息价查询-2021年10月信息价并结合现行市场价格和投标人自身情况进行取定。

9.4 施工措施费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再进行调整。

9.5根据“沪建交[2006]445号”文件精神要求,明确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3.3~3.8%;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低于其费率下限值的90%(2.97%),且也不得高于上限值3.8%,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9.6 规费

9.6.1社会保险费:各类工程社会保险费费率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费率计算(沪建市管〔2019〕24号文),最终社会保险费的缴交核付按沪建市管【2017】899号文执行。

9.6.2住房公积金:按《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费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9〕24号)。

9.6.3工程排污费:按本市相关规定计入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水费价格内。

9.7 增值税

9.7.1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即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税前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为9%(沪建市管(2019)19号文)

9.7.2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9.8投标人负责现场渣土(含土方工程、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制定相关措施,并对渣土的处置负总责,对现场渣土(含土方工程、建筑垃圾)运输及处置等所产生的费用应分别开列报价清单,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未单独开列的,也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9.9投标货币及单位

投标报价(包括单价、合价及投标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

9.10 工程预算及竣工结算编制规定

(1)本工程为单价合同,措施费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中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程竣工资料和结算书的编制工作,并及时递交招标人签收。

10、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编制原则和投标文件要求

10.1 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商务标标书编制综合说明;

(5)工程概况;

(6)费用表;

(7)预算书;

(8)施工措施费报价表;

(9)工料机表;

(10)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11)项目经理的简历(含业绩)以及其他主要人员情况表;

(12)提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13)提供投标人目前正在履行的工程项目情况;

(14)对工期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15)施工进度计划;

(16)施工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

(17)拟用于本项目的主要设备选用表;

(18)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通过“信息打印”生成的查询报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变更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供应商请自行提供股东及出资信息证明)等(均加盖公章);

(19)招标文件中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10.3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材料、安装服务等均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标准、规范。

10.4 除非有特殊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应使用中文书写,并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及符号。

10.5 投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

10.6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10.7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等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来,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投标注意事项

11.1 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工程现场,熟悉区域内的地形、道路、临时使用的空间及周围的环境,了解一切可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凡有影响投标报价的费用,应在投标标书中措施费明细表中列出,一经中标,不能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2 施工单位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由此引起而产生的加班及赶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措施等费用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在措施费中按项报价,费用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再进行任何费用及工期的调整。

11.3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加班及赶工措施费、二次驳运费、夜间施工费等费用请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在措施费中按项报价,费用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再进行任何费用及工期的调整。

11.4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或借用本工程工作内容外的原有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墙体、管线、综合线路和装置时,应及时修复复原或加固,所产生的费用计入措施费报价中,费用包干使用,一经中标,不再进行任何费用及工期的调整。

11.5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书,不得擅自更改上述文件条款的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任何文字或数字有疑问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标答疑会前书面提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负责解答。答疑纪要向所有投标人公开,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不能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文字与数字的误解、漏阅而引起投标文件的错误、遗漏、费用计算有误等,形成投标报价内容的差异,均属投标失误,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6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派专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限前送达指定地点,交招标人专人验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律作废标处理。

11.7关于不可抗力,各投标人除了在措施上必须予以充分考虑,同时也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无论投标人是否考虑,招标人将一律视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已确认和预计到所有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对有关这一类的要求,招标人将保留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的权利。

11.8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竞争能力合理进行竞争报价。

11.9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竞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坏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在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有上述行为和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即取消该投标人参加评标的资格。

11.10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2、开标、评标、定标

12.1 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在开标记录中签字确认开标结果。

12.2 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12.3 开标时,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应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招标人确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有效投标当众启封、唱标和记录。

12.4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2.5 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投标将被宣布为废标,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6 招标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2.7 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

12.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2.9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可分别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技术质疑、询问,要求澄清,或要求投标人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有关要求和答复可现场进行,也可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2.10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12.1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择优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按推荐顺序审核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结果。

12.12 所有投标不符合要求时,招标人可否决所有投标并不作任何解释。

12.13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1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

12.1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9">第三章建设项目承包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叶榭镇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

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拟为叶榭镇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进行屋顶除锈、刷冷底子油、新做卷材防水屋面SBS改性沥青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程备案标准,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相关投标承诺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量清单

8、图纸(如有)

9、投标报价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通用条款(略)

通用条款直接引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印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施工期间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及资料;3、招标文件及附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4、中标通知书;5、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专用条款;7、本合同通用条款;8、质量保修书;9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10、补充合同;11、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12、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地方行政法规等。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海市有关建筑、安装、人防、市政、桥梁公用管线、绿化、园林建筑等本工程适用的专业标准、规范以及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代表发包人全权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增加工作量、签证、验收等一切事宜。(除该工程师以外的其他任何人皆无此权力)

5.2 财务监理代表

姓名:职务:造价工程师

职权:本工程预算、进度款、工程变更发生的工程量、材料、设备等量价的审核和总造价结算审计,具体内容以发包人关于造价控制监理权限的书面通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财务监理合同)

5.3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总监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履行委托监理合同,全面主持工程监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参与图纸会审和组织召开施工例会,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进度等进行审核,对工程变更、签证等办理和审查,以及发生工期增减的报告审核。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现场工程量的签证及本工程有关的停工和复工指令,以工程监理合同为准。

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职权: 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任意调换和撤离,按时参加工程例会等与工程有关的会议。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后方可进场。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发包方确保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确定点;承包方进场后,由承包方根据临时设施和施工位置接到所需部位。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开工前负责开通施工现场及施工临时通道的手续。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现场提供确认。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执行通用条款8.1条第(8)款。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视现场具体情况另行协调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开工前的手续,其他按招标文件办。

9.承包人工作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10号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工作量完成报表以及下月工作计划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方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9.1(6)条完成工程成本保护,如有特殊保护要求另行协商。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并结合现场管线资源情况等,做好保护工作,发生费用包干在措施费中。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有关文明施工要求规范执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保证民工工资不拖欠,否则民工工资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及投标书中的承诺执行。全面做好安全施工工作,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赔偿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本工程施工、生活用水、电、通讯由投标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实施。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在措施费中单独列出临时水、电、通讯设施费和使用费,中标后包干使用。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在收到监理通知后7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之日起7天完成。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10号向发包人提供实际完成进度与下月的计划进度。

13.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规定的部位和设计要求的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与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方式确定。

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的,合同单价的调整方法:

1、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1)中标价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中标价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中标价中已明确的材料,因招标人原因进行的变更该部分结算应按报价时该材料的单价换成招标人变更后材料的单价进行,其他各种相关材料和费用不变,确定变更价格;

(4)中标价中没有类似或适用的价格,由中标人依据下列的“变更工程价格的组价原则”提出变更工程价格,经招标人和财务监理单位双方确认后执行。

(5)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所报综合单价、材料价格、规费、税金等在结算时将被沿用。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因本工程工期较短,人工、材料等均不予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后14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于当月10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审核的工程量报表一式八份,其余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14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项目工期较短,不设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工程结算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留审定价3%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2)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并对以下事项进行约定:

①保证金的预留:留审定价3%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②保证金的返还方式: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③保证金预留比例:审定价3%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确定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即保证金预留期限为一年;

④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内不计利息;

⑤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至规定的期限为止;

⑥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争议的处理程序: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⑦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因中标人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质量保证金数额的,承包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本工程全部工程材料、制品原则上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并保管,同时,对产品质量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全面负责。凡施工用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附有质保书或出厂检验合格证,且符合上海市建筑工程有关建筑材料使用规定。发包方保留对部分主要材料、设备由发包方提供或发包方指定他人购的权力。

2、工程使用的材料、制品(包括含装饰材料检测、门窗、保温材料等)均应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并提供相应试验报告,试验费用由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并自理,一旦中标,该费用包干使用,不予调整。

3、承包人在施工前对发包人提供、发包人指定承包人采购范围的材料、设备,可向发包人介绍供货商,提供该材料设备的样品、样本及价格等相关资料,报发包人选择和确定。承包人供材料、设备采购前也应报发包人和施工监理知晓,在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发包人认可的合格材料、设备,并不得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发包人分包材料进场计划并经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生效。

八、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与签证须经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如有)及财务监理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按《通用条款》第29条、第30条、第31条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隐蔽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发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由监理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三天内向监理提出书面验收通知,监理方接到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6.违约

36.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5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6.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每推迟竣工1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承包人投标文件是承诺的违约金,结算时按实际竣工日期累计计算。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若达不到一次验收合格时,应予返修,同时,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经过一次返修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聘用第三方进行维修,该部分工程款,发包人不予支付承包人,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将从合同价中提取总价的3%作为质量风险金,若中标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在工程竣工时,质量达到要求,招标人将质量和安全风险金全额拨付中标单位。若出现质量事故,视事故大小每次扣除风险金的1‰-3%,扣完为止。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除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外,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

38.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9.工程分包

39.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40.不可抗力

40.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本合同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或经气象部门确认的20年一遇的风、雨、雪等特大自然灾害或地震部门确认的距震中在10公里内的5级以上地震。

41.保险

41.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因承包人未按规定投保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2、担保

42.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己方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47.合同份数

47.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8.补充条款:

48.1 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按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9)第2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现行规定执行。

(2)保修期限的计算是指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规定的期限为止。

(3)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附件1:

********3">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负责保修总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

3装修工程为 2年;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的给排水设施、道路和绿化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约定:本工程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严重的保修问题,发包人有权部分延期退还保修金。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金的约定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结算价款的3%。

发包人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并且承包人完整履行了保修期间的保修义务后14天内付清质量保修金(无息)。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其它

1.承包人负责的质量保修工作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2.工程质量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本保修书签订于:年月日


附件2:

********4">建设工程廉洁协议

发包人(全称)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 l~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三、本廉洁协议作为本项目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廉洁协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


附件3:

********5">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工程安全保证体系,报甲方备案。

二、甲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创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

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员或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还可以按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幅度按乙方的工程造价2%来参考 确定,最低为1000元,最高至10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另有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

五、乙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人员伤亡事故。

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干部,并报甲方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八、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文明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

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

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

十二、乙方必须保证任何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危险的地方加以隔离,并推出中文的警戒告示。在认为对工人、来访者、公众会构成危险的施工区段,乙方须挂出中文说明的警戒标志,并保持到结束,或采取其它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但这些安全防范措施的建立并不等于解除乙方对施工安全的责任。对设立安全标记或其它安全措施而产生的费用不另行支付。

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


附件4:

********6">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本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

二、双方要认真贯彻“招标单位负责,承包人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甲方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共创文明工地。

三、乙方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要求如下:

(1)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

(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3)在施工的路段要有保证车辆通行宽度的车行道、人行道和沿街居民出行的安全便道。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如遇台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

(4)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将水泥浆水直接排入下水道。

(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包括土方)做到有序对放。施工中要加强各种管线的监护。

(6)施工中必须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和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

四、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

五、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乙方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凡乙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以乙方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理(1000~5000元人民币)。

六、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


附件5:

********7">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上海叶榭集体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与乙方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甲方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附后)书面交于乙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甲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乙方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乙方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1000元人民币/次)。

4.乙方的违章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未严控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

(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

(4)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

5.乙方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甲方还可对乙方进行2000~5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6.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甲方开具书面通知单给乙方认可。处理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甲方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甲方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承包人分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甲方备案。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乙方除接受其上级的领导外,还应接受上海市管辖区域公安分局和甲方的业务指导、检查。对公安机关和甲方布置的工作,应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乙方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甲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


********0">第四章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上海市府颁发的有关招投标的文件和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制定本工程的评标办法,作为本工程择优选定施工企业的依据。

一、评标方式

在评标全过程中应体现公平、公正。本着保护竞争,维护招标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商务标得分为45分,技术标得分为55分;

2、根据开标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以下办法各自打分;

3、商务标得分=报价得分;

4、技术标得分为技术标各分项得分的合计,取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作为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5、综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决定各投标人的排名,如出现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6、商务标得分打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技术标各分项打分分值最小单位为“0.1”分,计算算术平均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7、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库中的技术、经济专家分别组成,本评标办法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标书作全面评价的依据。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标原则

1、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组长及秘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2、评标顺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参考初步分析统计意见和澄清、说明和补正结果,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报告,确认各投标人商务部分的符合性,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作废标处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出现废标情况须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认定。

三、评审标准

1、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标准

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投标报名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效;

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盖章、签名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必须签字和盖章的章页,以上文件如需签字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等代替)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公布的最高限价

自报施工工期

自报施工工期应≤30日历天

自报工程质量

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程备案标准,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住房公积金、增值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不得以任何形式调整或变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暂估内容;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重大偏差。

注:以上初步评审内容每一项都必须符合,有一项不满足的即判定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否决投标。

2、商务标详细评审(45分)

A、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a)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b)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乗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B、投标人作出的优惠、让利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没有列入投标文件,而在澄清、说明和补正时作的补充说明,评标时不予考虑。

C、计算合理基准价:

(1)如通过否决投标评审的有效标小于等于7家时,则全部进入商务标评审,所有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价;

(2)如通过否决投标评审的有效标大于7家小于等于10家时,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剔除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10%家(不足1的按1计取,以此类推)和由低到高的10%家(不足1的按1计取,以此类推),然后进行算术平均,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价;

(3)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标大于10家时,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别除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20%家(不足1的按1计取,以此类推)和由低到高的20%家(不足1的按1计取,以此类推),然后进行算术平均,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价。

D、商务标得分计算:

评标基准价得分为45分

商务评审价=投标报价+修正值总额

(1)计算得分

a)商务评审价每高出基准价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至35分

b)商务评审价每低于基准价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0.5分,最多扣至35分

3、技术标评审(满分55分)

由技术标评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定并按照评分细则规定打分。最后,计算各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为各个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技术标具体评分细则如下(分值可取小数点后两位):

(1)本次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的特点、重点与难点的描述及针对性措施(3-6分);

(2)本次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9-16分);

(3)对于本次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3-6分);

(4)本次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3-6分);

(5)项目管理机构(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与业绩)(3-6分);

(6)本次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中施工选用的主要机械和劳动力配备情况(3-6分)。

(7)施工工期( 2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有具体奖惩措施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加1分。

(8)自报质量标准( 3 分)

满足招标文件关于质量承诺要求的,得2分;有具体奖惩措施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加1分。

(9)类似业绩证明(4分)

2018年11月至今,具有防水维修类项目业绩,有1项得2分;最多加至4分,(以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注:以内容存在明显遗漏的,则该项不得分。

精简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采用A4纸双面印制,标书封面不得使用硬封面包装;技术标页数控制在50页内;技术标书文字部分统一采用宋体小4号字,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编制装订的,评标时扣1分。

投标单位的总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分值分别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总分最高的三家投标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候选单位。如出现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经评标专家评审,最终有效标少于3家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如果经评标专家评审,最终有效标虽少于3家,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仍具竞争的,可以继续评标。

五、其他规定:

评标小组成员需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自严格评分,打分原始记录要保存备查。若打分或投票明显有失公正的,由备案部门作废票处理。

评标内容具有保密性,各评委注意保密,如有泄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取消其评委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

任何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定标过程和结果,如有违者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若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投标,并提请招标办审定批准重新招标。

评标小组成员缺席超过两人(不包含两人),重新组建评标小组,择日评标。

评标小组成员须在评标汇总表、评标报告等评审成果文件上签字。

********1">第五章附件

投标事项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八、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

十、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不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十一、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年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致:

我(姓名)系(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权!特此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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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名称: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已承担在建

工程情况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项目经理简况表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项目经理等级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工程质量


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简况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执业资格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施工管理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018年11月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8">正在履行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机械或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劳动力计划表

项目名称: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

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

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总报价:(大写)(小写)

直接费报价:

措施项目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

人工费:

工期:

工期奖罚承诺:

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的奖罚承诺:

预计总用工数:

社会保障费费率:社会保障费:

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防水卷材规格及技术指标的总体要求

产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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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示意图

类似产品效果

单卷尺寸:长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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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mm),这种卷材具有很好的耐高温性能,可以在-25到+100℃度的温度范围内使用,有较高的弹性和耐疲劳性,以及高达150%的伸长率和较强的耐穿刺能力、耐撕裂能力。适合于寒冷地区,以及变形和振动较大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水工程。

热老化

低温柔性

-15度无裂缝

抗拉力

纵向,横向

≥80

廷伸率

纵向,横向

≥30

不透水性

30min

0.3MPa

厚度

平均值

≥3.0

耐热度

90度

无流淌

环境

□室内

■户外

类似品牌:金正行,皓宇,月星

工 程 量 清 单

工程名称: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序号

名 称

单位

工程量

1

除锈 机械除锈

m2

1350

2

刷冷底子油

m2

1350

3

新做卷材防水屋面 SBS改性沥青

m2

1350

施 工 措 施 费

工程名称:竹亭路257弄66号厂房屋顶防水维修工程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 量

单 价

费 用

1

房屋检测费

1

2

室内堆物临时搬迁费

1

3

人工降效费

1

4

工程监测费

1

5

窝工费

1

6

临时加固费

1

7

特殊产品保护费

1

8

工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检验试验、技术专利费

1

9

保险费

1

10

业主另行专业分包的配合、协调费

1

11

业主提出的服务费及其他费

1

12

其他

1

合 计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防水维修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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