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水墨兰庭设计招标公告

城建•水墨兰庭设计招标公告

城建?水墨兰庭项目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泉建招字[2014]016号的城建?水墨兰庭项目设计 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13]C000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城建?水墨兰庭项目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城东街道;
2.3工程建设规模:城建.水墨兰庭位于泉州市城东片区2011-35号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602平方米(合24.9亩),建筑密度:不大于25%;容积率:3.0以下;绿地率:不少于35%,总建筑面积约6.98万㎡(地上面积约4.98万㎡,地下面积约2万㎡),沿东侧滞洪区高度控制在50米以下,其余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39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1000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城建?水墨兰庭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和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设计服务。
2.6.2内容:1、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含深化设计)、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含深化设计)、建筑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夜景工程和高低压配电房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室外工程包括室外总体、景观及泛光设计,人防工程等;2、地下室支护工程(含地下室基坑支护、施工降水及监测方案设计)。
若中标人无专项深化设计资质,应将该部分内容分包给经招标人书面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并承担相应费用。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4年9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发售时间: 2014年3月6日8:00至2014年3月12日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不含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基本帐户汇到指定的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 号:152*****220*******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建招字[2014]016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开标进行人员证件核验时,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一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注明投标人基本帐户全称,因未提交导致招标人无法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本项目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145.64万元,其计算办法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4年3月6日8时00分至
2014年3月12日17时30分止

泉州市 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4年3月13日17时30分止

发布答疑纪要

2014年3月14日17时30分前

投标保证金汇入时间

2014年4月1日17时00分前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14年4月2日09 时00分止

开标

2014年4月2日09 时00分止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金庄街1号
邮编:362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01或712室
邮 编:350002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陈淑青、江莲珠

注: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质疑的答复等招投标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在泉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jd.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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