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九景衢铁路浙江段站前Ⅰ标工程大宗及重要自购物资招标公告(第一批)

新建九景衢铁路浙江段站前Ⅰ标工程大宗及重要自购物资招标公告(第一批)

新建九景衢铁路浙江段站前Ⅰ标工程大宗及重要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第一批)

招标编号: JJQWZ2014-01

1. 招标条件

新建九景衢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九景衢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1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新建九景衢铁路浙江段站前Ⅰ标工程及相关工程中的钢材、水泥、粉煤灰、聚羧酸减水剂四种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九景衢铁路浙江段站前工程JQZJZQ-1标里程:DK222+538~DK260+916.2,正线长度38.378km,为标段设计范围内的站前工程。本标段起点处在浙赣交界处,途经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地形自西向东由中低山区到丘陵区,呈台阶状。

本标段有路基31段,共长3086米。主要有路堤边坡防护加固、路堑边坡防护加固、软土及软弱地基路堤、不良地质路基等类型,路基包括区间路基、两个站场路基以及路基附属。

本标段共有桥梁20座,桥梁总长度6080.48延米。主要有4座特大桥,共2831延米;12座大桥,共2924延米;4座中桥,共325延米;36座涵洞,共1441横延米。

本标段共有23座隧道,共计26922延米。其中杨林隧道5540延米,为本标段的控制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3.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5《关于新建九景衢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569号》;

2.3.6招标计划批复:九景衢铁路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自购物资采购招标计划审批表》的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11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金三角大酒店物设部,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汇款账户详见招标公告7.2项,不接受个人汇款)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以现金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 年3月27日 9:00 时至 10: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3月27日上午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5.3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九景衢铁路浙江段站前Ⅰ标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

联系人:黄万期、张树焰

电话:187*****029150*****793

传真:****-*******

7.2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系人:王旭、蒋秋静

电话:139*****974186*****546

开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区支行

帐 号:****************59961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附表一

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钢材

GC01

23548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若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也需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 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产品的钢材生产厂必须在原铁道部公布的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内。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所代理的厂家须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且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生产厂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钢材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000

钢材

GC02

15698

2000

水泥

SN01

321835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水泥生产厂须具备干法旋窑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线,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是水泥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也需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近三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近三年内具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 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仅允许代理商代理一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所代理的厂家须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且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生产厂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2000

水泥

SN02

220877

2000

粉煤灰

FMH01

51480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粉煤灰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粉煤灰生产厂须具有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及以上,生产粉煤灰的火电厂原厂生产设备装机容量具备2台30万千瓦发电机组及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也需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三个或以上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 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须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且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生产厂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生产的粉煤灰,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2000

粉煤灰

FMH02

34320

2000

减水剂

WJJ01

3138

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5万吨及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近三年内具有三个或以上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 履约信用:信用良好,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生产厂须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CRCC证书保持持续有效。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000

减水剂

WJJ02

2092

2000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JJQWZ2014-01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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