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临高县南宝镇古道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临高县南宝镇古道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高县南宝镇古道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临高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16:2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C地块B商铺4楼401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09:1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C地块B商铺4楼401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7.68825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063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昆南路61号昌乐园6栋2楼C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夏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C地块B商铺4楼403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工138*****063 |
项目概况
临高县南宝镇古道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C地块B商铺4楼40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J-ZB-2021-1111
项目名称:临高县南宝镇古道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高县南宝镇古道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工程概况:主要包括园林建设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3、招标内容: 施工工程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控制价:*******.54元(最高限价:*******.54元)。
5、工期:90日历天(以实际工期为准)。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质量要求:合格。
8、履约担保:施工合同价的10%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且保函受益方为委托单位。
9、工程验收: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7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二、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按照政府项目管理规定预付款30%,每月按照进度支付,竣工验收完成后付款至80%,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后付款至97%。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小微企业(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参与投标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及财政部司法部《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有小型或微型企业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型、微型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录。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3.2本次磋商要求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3投标单位须提供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3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3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2021年3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日期);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C地块B商铺4楼403房
方式:现场购买,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 C 地块 B 商铺 4 楼 403 房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C地块B商铺4楼4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C地块B商铺4楼4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61号昌乐园6栋2楼C房
联系方式:夏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涯村C地块B商铺4楼403房
联系方式:林工138*****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138*****06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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