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看守所监控系统集成服务 招标公告
第一看守所监控系统集成服务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监控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 ||
行政区域 | 珠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17: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22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0.225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俊恒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3号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俊恒****-******* | ||
附件: | |||
项目概况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监控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1-299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监控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监控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2,259.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监控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2,259.00 | 402,259.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4.1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4.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4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5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4.6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以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采购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采购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3.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5.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5.1.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磋商文件。
5.1.2网上报名:详见附件《采购文件购买指引》,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
5.1.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1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
5.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3号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联系方式:郑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联系方式:曾俊恒****-*******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俊恒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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