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枫雅苑安置区建设工程金枫雅苑安置区建设工程总承包(F+EPC)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枫雅苑安置区建设工程总承包(F+EPC)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
**************** 标段编号:
****************-BE-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枫雅苑安置区建设工程总承包(F+EPC)项目已经响水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今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枫雅苑安置区建设工程总承包(F+EPC)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枫雅苑安置区建设工程总承包(F+EPC)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工程地点:响水县经济开发区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枫雅苑安置区建设工程总承包(F+EPC)项目建设中全部建筑主体、室外附属工程、设施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工程咨询服务。
4.项目规模:响水县金枫雅苑安置区建设工程位于响水县经济开发区内,用地面积64092㎡,总建筑面积151500㎡。工程咨询服务内容为完成全部建设工程所需提供的工程监理、跟踪审计等工程咨询服务。
5、服务范围:工程监理、跟踪审计等工程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工程监理: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服务范围执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等。
(2)跟踪审计:现场造价跟踪审计(含变更、签证、索赔等额外价款计取的见证、计量、计价审核;工程量、材料价格以及各类询价内容的预审)。分析合同价款与投资偏差,把握工程造价整体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核实工程建设实际进度与工程价款支付节点偏差;在服务期间定期编制跟踪审计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工程造价情况报告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中的其他进行造价控制、管理咨询等事宜。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政府最终审计。
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及响水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情形。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省级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省级信用、“信用盐城” 等市级信用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不存在盐住建建筑【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4、投标人具备的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7、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2、项目组成员资质和要求:
(一)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要求:
(一)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要求:
(1)本全过程咨询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此证书, 下同)三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中的任一项且注册(下同)。
(2)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管(监、建)工程: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监工程,或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注册一级建造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无在建工程,或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提供有效承诺书且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无要求。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5)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注册专业为准,下同)。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三)造价咨询机构人员及其它要求
(1)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下同)。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
(3)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
注:①中标后中标单位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②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的相关证书供资格审查。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到位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处理。
③具体监理组、项目管理组和造价咨询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程量及施工进度配备,需满足工程需要。
④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监理招标执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有关条款通知。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如果有)、全过程咨询负责人及工程监理项目组成员,造价跟踪审计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1年05月-2021年10月或2021年06月-2021年1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如果有)、全过程咨询负责人及工程监理项目组成员,造价跟踪审计项目组成员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费凭证原件或提供印有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纳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以监理单位身份进入系统报名]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15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付款。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保单)或银行保函。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不同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1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县支行;账号:系统查看(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中查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投标单位名称变更的除外)。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查询(响水),找到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单位名称变更的除外),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2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将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勾选。否则保证金无效。
1.3采用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前通过建设工程保函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9922/ycfinanceplatform)办理完成,确保保险起始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房建市政”(登录地址:http://www.ycsggzy.com/bszn/020001/superviseInfo2.html)中《电子保函(保单)业务操作手册》。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建设工程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保障人员联系解决。
1.4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直接放到投标编制工具其他材料中,无需上传到诚信库。
1.5根据盐政发〔2020〕57 号精神,获得我市2019年度、2020 年度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投标人提供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的可免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缴纳的相关保证金。属于免交情形的提供盐城市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按无效标处理。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5%,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银行汇款方式补足;也可以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基本开户行出具。履约保证金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3、工程付款:
工程咨询服务费无预付款,合同价款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委托人约定的付款计划如下:
①本项目所有单体建筑达到正负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②本项目所有单体建筑主体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
③本项目所有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款的60%;
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时付至合同价的80%;
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时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利息),以政府审计价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注:①本项目合同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费用汇入企业基本账户。②双方约定开票方式,付款前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③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sggzy.cn/)。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响水县行政审批局;电话:
****-******** 十一、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根据响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响政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全面推行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响水今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经济开发区和谐路
联系人:王新宇
电话:
139*****741 代理机构名称: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灌江路清华园南门东侧
联系人:孙娇娇
电话:
****-******** 2021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