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2日17: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预算金额¥90.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一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姚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小姐 ***-********
附件:

项目概况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J-FG-*******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包组一

电子阴道镜系统

1套

人民币28万元

包组二

人体成分分析仪

1套

人民币 13.5 万元

包组三

生物显微镜

2套

人民币19.6万元

包组四

下肢被动练习器

2套

人民币29.1万元

1. 供应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属性:货物类。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提供体现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2.3)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7)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3)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产品如属二类医疗器械的,响应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如属三类医疗器械的,响应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其规定)。(4)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磋商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

售价:¥15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现场购买:供应商必须携带《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及以下相关资料(均加盖公司公章)到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1. 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4.2 提供体现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4.3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4 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5.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产品如属二类医疗器械的,响应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如属三类医疗器械的,响应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6.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前可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gzbidding.cn,在右侧“快速服务”栏下载填写《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二)网购标书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将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发至电子邮件(gzzjzbyxgs@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与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帐导致购买磋商文件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我司(***-***********-***********-***********-********)。

购买磋商文件账户信息: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羊支行

账 号:****************22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一号

联系方式:姚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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