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住院大楼监理招标公告

永兴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住院大楼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住院大楼监理项目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2014]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兴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兴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住院大楼监理
2.2建设地点:永兴县
2.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2.4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结束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住院大楼一栋及配套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5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2%。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直接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3人,具有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上述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件规定自行配备,但不得少于最低配备标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在相关信息平台上查询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项目情况时,总监允许在永兴县最多有2个在监项目,专监和监理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省工程监理业务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 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 3 月6 日至 3 月12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至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于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3 月25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永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兴县环保局七楼);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参加投标。省外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到场,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7.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评标办法:本项目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兴县人民医院
地 址:永兴县便江镇大桥路191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兴县大桥路银城假日大酒店4楼18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13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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