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体育局关于授权南宁市体操协会开展艺术体操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通知
南宁市体育局关于授权南宁市体操协会开展艺术体操项目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南宁市体操协会: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桂体竞〔2016〕5号)、《南宁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南体字〔2016〕175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裁判员管理的服务体系,加强骨干裁判的培养,提高竞赛执裁水平,经研究,现授予南宁市体操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艺术体操项目二级(含)以下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执裁、处罚等工作职能。授权时间从2021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业务指导单位为南宁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
每年12月31日前,请南宁市体操协会将本年度认证裁判员名单报南宁市体育局竞体科备案。在裁判员认证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南宁市体育局将收回授权。
????????????????????????????? 南宁市体育局
????????????????????????????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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