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加工扫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加工扫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加工扫描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6日9点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1)1095号

2.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加工扫描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招标(2021)1095号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宗、档案加工扫描服务采购项目

*******

*******

5.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是对法院库存历史卷宗和当前新收卷宗进行集中数字化处理及著录挂接,共500万页。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标准和要求开展数字化工作,确保数字化成果的质量、数据的统一规范、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非企业性质的单位可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料,以现场查询为准)。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35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监督电话:****-********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1号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加工 扫描 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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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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