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13794]广医新校区南侧道路(南村大道-新化快速)工程(K2+200~K3+975.9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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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新校区南侧道路(南村大道-新化快速)工程(K2+200~K3+975.9段)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医新校区南侧道路(南村大道-新化快速)工程(K2+200~K3+975.9段)
  • 项目编号:JG2021-1379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3日 0时0分~2021年12月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488.295409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市政工程或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8、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9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注: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业绩登记办理指引的通知,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提供业绩资料:8.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8.2企业业绩非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部分)、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办事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6日 10时0分 - 2021年12月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13日 0时0分 - 2021年12月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1年12月6日 9时45分 - 2021年12月6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工
  • 代理联系人:陈工
  • 联系方式:***-********
  • 代理联系方式:150*****224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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